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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效能人大监督助推财政科学管理落地见效

作者:陈风帆 编辑:赵佳敏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8-05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理财之道关乎国家兴衰存亡。2026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通过“十五五”规划纲要,将“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明确写入国家中长期战略蓝图,政府工作报告也对此作出专门部署。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预算审查、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监督等法定职权,在推动财政科学管理上肩负重大责任。

提高政治站位

增强助推财政科学管理的紧迫感

当前,国家财政实力稳步壮大,但刚性支出持续扩张、收支矛盾加剧的压力亦同步凸显。2026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预计将达到30.01万亿元历史高位,2012年至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缺口从不足1万亿元扩大至逾7万亿元,“十四五”时期财政民生投入已接近100万亿元。在财政收入总量扩张空间有限的情况下,以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挖掘财力增量,已是稳定财政运行的必然选择。

现实中,“钱没花好”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财政资金低效沉淀、政策传导机制不畅、治理效能不高等深层次矛盾,折射出财政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亟待提高,也反映出人大监督在促进预算编制与政策目标衔接、资金全链条跟踪问效、风险预警防范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发力。党中央将加强财政科学管理作为破解财政紧平衡难题、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人大则务必自觉站在国家治理全局的高度,将助推财政科学管理作为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监督职责的关键切入点,变程序性审查为全过程实质性监督,变被动合规监督为主动效能监督,真正把“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约束落到实处。

聚焦关键环节

找准助推财政科学管理的发力点

助推财政科学管理,应紧扣全流程、全口径、全覆盖要求,抓住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零基预算改革与绩效约束、债务风险防控等关键环节,以精准监督推动系统重塑。

一是在推动全口径预算统筹上发力。人大开展预算审查监督时,要全面落实“全口径”要求,把政府收支、存量资产与债务规模纳入统一“大账本”进行审查,推动不同部门、不同层级分散闲置的“零钱”整合为可统筹使用的“整钱”,在不增加社会负担的前提下拓展财力空间。人大要在审查预算编制草案时重点关注各类财政资源的统筹整合情况,常态化听取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督促政府盘活存量资产,将闲置资金、沉淀资产真正纳入预算“总盘子”,集中财力办好民生和公共服务领域的重大事项。

二是在强化预算绩效监督上发力。人大务必将绩效管理理念深度嵌入预算审查监督全过程。在预算草案审查环节,重点看绩效目标是否科学设定、低效项目是否坚决压减;在执行监督环节,借助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实时跟踪资金下达和支出进度,防止“钱等项目”和滞拨闲置;在决算审查环节,强化对绩效评价结果的审议,推动资金使用效益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直接挂钩。人大要依法行使批准预决算、审议审计工作报告等职权,将其固化为刚性的预算约束机制,倒逼各级预算单位“自己先精打细算,再向财政伸手要钱”。

三是在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上发力。专项债、转移支付等资金大量闲置在账户上,暴露出项目储备不足、实施进度滞后、跨部门协同不畅等管理短板。人大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部署,常态化听取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推动将全部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并向社会公开。要重点关注债务资金使用效益,紧盯“钱等项目”导致的资金沉淀问题,督促政府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和库款调度,避免因项目推进不力滋生偿债风险。

四是在以监督促改革上发力。在审查预算执行和决算时,要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资金整合不到位、政策传导不畅通的深层原因,推动健全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央地财政关系。对财政科学管理试点,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的评估和推动作用,督促政府科学设置涵盖低效项目压减比例、存量资产盘活成效、民生支出保障程度、债务风险化解进度的多维评估指标,不搞“一刀切”。

凝聚监督合力

提升助推财政科学管理的实效性

财政科学管理是一项长周期、系统性工程。人大开展监督工作,必须以专业化为基础,以协同化为支撑,以法治化为保障,形成全面覆盖、贯通协调的监督合力。

一是全链条压实责任,让“花钱必问效”成为刚性约束。要推进预算全周期管理,从预算编制环节的绩效目标设定,到执行环节的绩效运行监控,再到决算环节的绩效评价与结果应用,实现监督闭环全覆盖。要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跟踪监督,对资金闲置沉淀、挤占挪用、低效无效等突出问题,要求政府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并将整改结果作为评价部门预算绩效的重要依据。同时,要督促政府健全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机制,防止脱离地方实际水平作出超额支出承诺和非理性决策,真正做到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都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二是坚持数字赋能,提升预算审查精准度。要建好用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平台,推动横向联通财政、税务、审计、社保等部门数据,纵向贯通省市县乡各级预算执行信息,实现对预算资金从源头到末梢的实时动态监测和智能预警。要依托大数据分析,精准识别预算执行异常、沉淀资金过高、项目进度迟滞等疑点,变“事后监督”为“全程监督”,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预算提供信息支撑。要探索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和专家智库参与绩效评估和债务审查,提高人大监督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

三是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拓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监督渠道。要把财政科学管理的政策目标、试点进展、绩效评估结果作为代表知情知政的重要内容,在预决算审查前广泛听取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要组织代表参与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和债务管理情况视察调研,将基层发现的管理堵点、效益短板及时转化为相关审议意见。要推动预决算信息全面公开、细化解读,监督政府主动接受人民监督,让国家理财在阳光下运行,做到以公开促管理、以透明促实效。

四是坚持法治引领,保障监督成果长效化。要将助推财政科学管理与贯彻落实党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紧密衔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巩固监督成果。要及时梳理发现的共性问题和制度漏洞,依法提出制定或修改相关财税法规的议案,推动零基预算、绩效管理、债务管控等管理要求纳入法治轨道。要持续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推动“加强财政科学管理”从工作要求转化为法律规范,从局部试点拓展为系统治理制度,真正以良法善治保障国家财政永续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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