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大常委会“拉网式巡检”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
以监督闭环推动“纸面之法”化为“行动之力”
作者:汪建兴 编辑:张海玉 来源:人民代表报 发布时间:2026-08-11

立法是地方治理的“上半篇文章”,法规实施则是决定治理效能的“下半篇文章”。然而,法规条文从“纸上”落到“地上”,常面临执行走样、配套迟滞、监管缺位等“中梗阻”。江西省抚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立行并举、促法必行,今年以来,创新开展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拉网式巡检”,通过全面盘点、问题晾晒、闭环督办,着力构建“调研检查—专题报告—审议交办—跟踪整改”的全链条监督机制,让每一部地方性法规真正成为规范社会行为、推动城市治理的“行动之力”。
为何巡?
破除“重立法、轻实施”的惯性思维
近年来,抚州市人大常委会相继出台多部地方性法规,涵盖电动自行车管理、住宅物业管理、电梯安全、地下管线管理、水污染防治等民生重点领域。但法规实施效果如何?是否存在“只管出台、不管落地”的现象?市人大常委会在前期调研中发现,部分法规执行存在部门协同不足、配套措施滞后、基层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个别领域甚至出现“违法成本低、执法难度大”的尴尬局面。
“法规不能束之高阁,必须让每一条款都产生现实约束力。”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明确要求。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抚州市地方性法规实施工作的决定》;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性法规宣传工作的实施办法》,从制度层面压实实施责任;在此基础上,2026年年初,市人大常委会部署对已施行的9部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体检”,推动政府部门把法规实施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从源头上扭转“立而不行、行而不力”的倾向。
如何巡?
全面盘点与问题深挖并重
巡检不是走过场,而是“带着清单去、盯着问题查”。抚州市人大常委会此次巡检采取“部门自查+专题报告+专委会暗访”三结合方式,力求既看成效,更查短板。
“晾晒”成绩单,检验执行成色。市公安局亮出《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条例》实施账本:累计登记车辆67.7万辆,查处违法行为170余万起,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万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6000余家,开展产品质量抽查271批次,中心城区加装遮阳伞乱象全面根治;市生态环境局用数据说话:完成水生态修复275万平方米,整治行政村1051个,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487座。各部门逐一汇报,让法规实施成效“可量化、可比较”。
“四不两直”查实情,不回避真问题。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会前深入一线,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摸排法规落实中的堵点。例如,在住宅物业管理方面,虽然全市物业小区业委会(物管会)覆盖率提升至81.5%,但老旧小区停车充电难、维修资金使用程序繁琐等问题依然突出;在电梯安全监管领域,全市仅34名监察人员却要承担近1.7万台电梯及大量其他特种设备监管任务,“人机比”严重失衡。
专题主任会议集中“会诊”。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主任会议,听取市政府9部法规实施情况汇报,各专委会将暗访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不遮掩、不绕道,让政府部门“红脸出汗”,推动其正视差距、主动整改。
巡后怎么办?
形成“审议—交办—整改—回看”监督闭环
巡检的根本目的不在“挑刺”,而在“促改”。专题主任会议后,抚州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向市政府发出审议意见交办函,将梳理出的问题逐一列明,要求限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表。
“问题不能捂着,有什么问题就推动解决什么问题。”市人大财经委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建立“整改台账销号制”,对交办问题实行跟踪督办,适时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力的领域启动专项执法检查或询问、质询等刚性监督手段,确保监督压力传导到位、法规条款落实到位。
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强调“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既指出问题,也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协调解决配套政策、资金保障、跨部门协同等实际困难。如针对地下管线重复开挖顽疾,推动城管部门建立管线权属单位提前介入机制;针对住宅电梯救援效率问题,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完善“一键报警、精准定位”系统,将城区平均救援时间压缩至25分钟。
让法规长出“牙齿”,让监督形成“回路”。抚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拉网式巡检”,不仅系统评估了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效果,更建立起一套“调研发现问题、会议集中交办、政府限期整改、人大跟踪问效”的闭环监督模式,真正让地方性法规从“纸面之法”走向“行动之法”,为地方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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