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环节优化 助推民生实事票决制高效运行
作者:黄斌 编辑:赵佳敏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8-20
近年来,湖北省崇阳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积极探索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构建起“群众点单、代表定单、政府领单、人大验单”的闭环工作体系,从“征集、筛选、票决、监督”四个环节进行优化,真正实现从“为民作主”到“由民作主”的转变,为崇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人大强劲动能。
贴近群众征集 广纳民意“点单”
崇阳县人大常委会把征集环节作为票决制的“第一道关口”,把倾听群众呼声的渠道前移,通过“三个全覆盖”,让群众声音畅通直达,确保项目来源“由民而生”。
征集范围“全覆盖”。打破时间界限,变“突击征集”为“常态征集”。自2025年年初启动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以来,确定9月至11月为集中征集期,同时依托人大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12345热线等平台,建立“常年征、定期理”机制。征集对象覆盖全体城乡居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特别关注农村留守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需求。2025年,全县共征集到各类民生建议380余条,涉及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安全饮水、城乡公交一体化等12个领域,实现了地域、人群、领域“三个全覆盖”。
代表参与“零距离”。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全县四级人大代表全员进站履职,每名代表至少走访50户选民,召开两次以上“屋场会”“板凳会”。线上依托“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和“崇阳人大”微信公众号,设置“民生建议直通车”专栏,代表可随时上传群众诉求。线下在12个乡镇代表联络站设立“选民接待日”,县乡领导轮流坐班接待。
意见处理“全闭环”。群众提了建议不能“石沉大海”。县人大常委会建立了“收集—分类—转办—反馈—评价”全闭环处理机制。对征集到的每一条建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统一编号登记,按照职责分工转交相关部门研究处理。能够立即解决的,15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结果;暂时不能解决的,纳入项目储备库并说明理由;完全不具备条件的,向提议人当面解释。当年年底,县人大常委会向全体人大代表和部分群众代表通报当年建议采纳情况,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综合考量筛选 科学论证“提单”
崇阳县人大常委会把收集到的项目建议汇总甄别、走访核实、去伪存真,形成提交人代会票决的候选清单。
专业评估与可行性研判并行。县政府发改部门牵头,组织财政、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等职能部门,对征集到的项目建议进行初步筛选。一是专业分类:按照城乡建设、社会保障、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类别整理成册。二是可行性研判:重点评估项目是否符合规划、土地、环保等硬性约束,是否具备技术条件,资金来源是否落实。对明显超出县域财力、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直接淘汰。
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与多方会商结合。初筛后的项目不能“闭门造车”。县人大常委会采取“线上线下同步、各界广泛参与”的方式,开展为期15天的社会公示和征求意见。线上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项目简介和投票链接;线下在乡镇、村(社区)公告栏张贴海报,组织人大代表、村(居)民代表、行业专家召开“板凳会”“协商会”,逐项听取意见。在此基础上,县政府召开由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和人大代表、专家共同参加的论证会,对项目进行综合排序,形成候选项目建议方案。
人大主导与政府主责协同。候选项目的最终确定,必须经过“三级把关”。第一步:政府常务会议初审。县政府常务会议对建议方案进行审议,重点把关项目预算和年度实施可行性,形成正式候选项目草案。第二步: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县委常委会从全局高度对项目进行政治把关,确保项目符合全县发展战略和民生优先导向。第三步: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提前15天将候选项目草案印发全体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会前视察,召开专题审议会听取政府说明和代表意见,最终确定提交人代会票决的候选项目。整个过程,县委把握政治方向、人大发挥主导作用、政府承担主体责任,三者协同发力,确保“定单”科学、民主、合法。
保障规范票决 代表投票“定单”
候选项目最终“花落谁家”,必须由人大代表投票决定。县人大常委会严格规范审议、票决、公布三个环节,让票决过程成为体现民主刚性、强化公信力的庄严仪式。
规范审议,保障知情权。在年初的人代会上,县政府向大会提交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报告,包括每个项目的名称、建设内容、投资额度、资金来源、完成时限、责任单位等详细信息。大会安排专门时间,组织代表分团审议,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代表审议时,可以要求提供项目预算明细、土地预审意见等支撑材料。
规范票决,体现民主刚性。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崇阳县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办法》,明确规定: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项目按20%至30%的差额比例确定,代表对每个项目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赞成票的项目方能入选。票决现场设立监票人、计票人,全程录音录像,当场开箱计票。
规范公布,强化公信力。票决结果在全体会议上当场宣布,并通过电视、广播、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大会主席团随即发布公告,明确年度民生实事项目的名称、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并纳入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将票决结果正式文件印发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求各责任单位在项目现场设置公示牌,标明“本项民生实事由人大代表票决产生”,接受群众监督。
全链闭环监督 全程跟踪“验单”
票决只是起点,落实才是关键。县人大常委会扬起“监督利剑”,构建起全过程监督闭环。建立“全周期监督、全方位评估、全责任追溯”机制,由人大“验单”、政府“领单”,确保民生实事办成、办好、办实。
全周期监督,从“计划书”到“竣工单”。县人大常委会将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监督计划,采取“每月一调度、每季一视察、半年一报告、年终一测评”的方式全程跟踪。每个项目由一名常委会副主任牵头、一个对口专委负责、若干人大代表参与,建立“挂图作战”台账。每月调度项目进度和资金拨付情况;每季度组织代表实地视察,现场发现问题、现场交办;年中听取县政府专项报告;年底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全方位评估,引入第三方预评估。项目竣工后,引入“第三方+代表+群众”的多维评估机制。县人大常委会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实施效果、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社会效益等进行独立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同时,组织人大代表和受益群众代表开展满意度测评,设置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评估结果和满意度测评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并作为下一年度项目筛选的重要参考。
全责任追溯,刚性问责不手软。县人大常委会建立了“问题清单销号、整改不力约谈、失职失责问责”的刚性追溯机制。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度滞后问题、资金管理问题,由县人大常委会向县政府发函,建立问题清单,限期整改销号。对整改不到位的,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弄虚作假、挪用资金、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并通报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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