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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暖意浸润群众日常

——鹤岗市人大常委会助推柔性执法司法工作纪实

作者:刘振龙 王殿军 刁兴旺 编辑:张海玉 来源:人民代表报 发布时间:2026-08-25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既要靠“力度”来维护,更要靠“温度”来传递。近年来,黑龙江省鹤岗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筑牢社会公平正义防线为抓手,以人大监督持续推动执法司法工作依法依规有力度、体恤民情有温度,充分彰显了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

紧盯“首违不罚”落实,推动执法更有温度

曾经,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走访代表和群众时了解到,部分一线公安民警对“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的适用条件把握不准,存在怕担责的心理,导致柔性执法手段运用不充分、不均衡,建议公安机关结合基层执法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进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适用范围和标准,制定更具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和典型案例指引,让一线民警“看得懂、用得上、敢操作”。

公安机关积极采纳建议,持续推进柔性执法,制定印发《包容审慎执法“四张清单”》,对首次违法、情节轻微且及时改正的行为,优先采取批评教育、劝导告诫等方式处理。2026年以来,共适用“首违不罚”“轻微免罚”10802起,减免罚款84万余元。同时,建立涉企案件强制措施审核机制,严禁超权限、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 数据显示,全市2026年以来审慎办理涉企案件10余起,最大限度减少了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

依托“判后答疑”制度,推动审判案结事了

市人大常委会关注法院维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在开展司法监督工作中发现,有的案件虽然依法判决,但法官释法说理不够充分、判后答疑不到位,当事人“赢了不明、输了不服”,导致上诉、信访问题时有发生。

市人大常委会建议审判机关持续关注审判质效提升,全面落实判后答疑制度,将释法说理贯穿立案、审理、宣判、执行全过程,努力实现“胜败皆服、案结事了”。

在人大监督的持续推动下,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化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建立常态化“判后答疑”机制。2026年第一季度,全市法院上诉率降至7.34%,同比下降6.86个百分点。在案件执行中,全市法院坚持依法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并重,对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优先采取“活封”“活扣”措施。

在工农区法院办理的一起涉企执行案件中,对被执行人厂房内的生产设备采取“活封”措施,允许继续经营、分期偿债,最终实现了债权回收与企业存续的双赢。

聚焦“行政复议”堵点,推动争议实质化解

执法司法一头连着法律权威底线,一头牵着百姓冷暖。针对行政争议化解难、周期长的痛点,市人大常委会把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作为监督重点。

在查阅近年来全市行政复议案卷后,市人大常委会发现,由于行政隶属、体制机制等原因,市司法局对执法强力部门的案件复议,更多倾向于以调解替代纠错,存在“抹不开面子、不敢监督”的现象,导致行政复议的监督权威受到削弱。据了解,2017至2026年,全市共受理公安类行政复议案件462件,审结449件,对公安类复议案件零撤销、零变更,行政复议纠错功能打了折扣。

市人大常委会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对具有强制力的执法部门复议案件的指导和监督,坚持“有错必纠”原则,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跟踪监督机制,将复议纠错率、复议决定履行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等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切实维护行政复议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在人大监督的推动下,市司法局创新出台《行政复议案件调处制度》,将调解和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2026年上半年,受理147件复议案件,其中,通过调解和解实质性化解争议126件,调解率达68.98%,位居全省第一。一些原本可能进入诉讼程序的行政争议,在复议阶段就得到了妥善解决,既节约了司法资源,也减轻了群众诉累,推动柔性调解办案落地生根,赢得了广大群众认可。

贯彻“宽严相济”政策,推动检察监督更有韧性

市人大常委会强化人大、检察联动,持续关注宽严相济政策的有效落实。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发现,部分检察人员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理解得不够透彻,在办理一些轻微刑事案件时,对案件的性质、情节轻重、社会危害大小等因素权衡不够充分,存在“够罪就诉”或者“一律从宽”倾向。市人大常委会建议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一步细化不起诉标准的适用情形和审查流程,加强不起诉案件的释法说理和公开听证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让不起诉权在阳光下运行,实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维护稳定的有机平衡。

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起诉率从2023年的19.75%增至2025年的21.40%。在办理涉企案件中,向阳区检察院办理的山东某矿山机械公司及其负责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检察机关没有就案办案,而是主动研判行政处罚对企业发展的影响,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三方座谈、异地移送等方式,依法从轻行政处罚,获评省委政法委政法机关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柔性执法司法不仅是对法律规范的“松绑”,对“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也提出了更高层次、更具艺术性的实践要求。鹤岗市人大常委会站在全面依法治国纵深推进的新起点,坚守法定监督职责,以闭环式精准监督助推柔性执法司法,以全过程人民民主鲜活实践赋予法治温情,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和群众获得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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