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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法治屏障 以良法善治守护“天山明珠”

——《昌吉回族自治州天山天池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作者:丁安 俞晓明 编辑:张海玉 来源:央广网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6-09-07

9月1日,《昌吉回族自治州天山天池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

活动现场 (央广网发 马子惠 摄 )

这部地方性法规厘清各相关主体保护管理权责,细化保护管控与开发利用举措,以法治方式护航世界自然遗产地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

乘车沿着S111公路盘山而上,两侧的雪岭云杉苍翠挺拔。走进新疆天山天池景区主景区,游客如织。从潜龙渊的幽深静谧,到天池主景区的碧波如镜,从“定海神针”古榆树的传奇故事,到飞龙潭的自然奇绝,每一处景观都承载着天山的生态密码与人文记忆。

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科科长何香兰向记者介绍了景区的生态保护与文旅发展成果。作为“新疆天山”世界自然遗产地和国家5A级旅游景区,天山天池以其壮美自然风光和深厚文化底蕴,成为“新疆是个好地方”最亮丽的名片。

何香兰介绍,《条例》的出台,正是为了守护这张名片。条例在原有保护框架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景区规划、建设、管理、利用等各环节的法律责任,对违规开发、破坏生态等行为设定了更严格的法律后果。随着《条例》落地,景区管理从“经验治理”迈向“制度治理”,游客在饱览山水的同时,也能感受到法治守护下的秩序之美。

法治引领,理顺保护管理体制机制

《条例》明晰了自治州、阜康市人民政府与天池管委会三方权责边界,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协同的管理运行机制。聚焦生态保护核心,划定禁止性行为清单,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着力破解以往多头管理、权责交叉等现实难题,为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筑牢制度根基。

游客游览天山天池 (央广网发 马子惠 摄)

绿色发展,统筹生态保护与文旅融合

立足景区资源环境承载力,《条例》推行分区分类管控,对资源保育区、风景游览区、发展控制区实施差异化管理,推动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有机统一;坚持在保护优先前提下科学布局游览经营项目,有序引导冰雪运动、体育赛事、数智文旅等新业态发展;深挖西王母非物质文化遗产时代价值,支持非遗展览、民俗体验、文创产品开发,推动自然景观与人文底蕴深度融合,让各族群众共享生态文旅发展成果。

科技赋能,提升景区现代治理效能

《条例》把建设大数据平台、一体化生态监测体系确立为法定职责,对土壤、水质、空气、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展常态化动态监测,压实生态保护目标责任;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设立教学科研、生态旅游实训基地,健全人才培养、产学研协同机制,支持科研人员开展保护实践与课题研究,运用数字化手段推动保护管理更加精准规范。

多元共治,构建全社会共同保护格局

风景名胜区保护离不开全社会协同参与。《条例》明确天池管委会建立生态共建共治共享协调机制,引导景区内经营企业、商户主动参与环境整治、应急救援、公益服务,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鼓励当地群众、社会各界参与资源保护,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推动群众共同守护自然生态与营商环境,形成政府监管、企业尽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

良法善治护航永续发展。天山天池作为享誉全国的世界自然遗产,既是昌吉州靓丽的文旅名片,也是新疆展示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助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窗口。

昌吉州人大常委会将立足法定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全程抓实《条例》宣传解读、贯彻落实、监督问效工作,持续通过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跟踪督办等方式,严把生态保护红线、规范景区管理秩序、科学统筹资源利用,推动法规条文落地生根、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以坚实法治力量守护天山明珠绿水青山、传承深厚文脉底蕴,全力护航景区永续健康发展,持续造福庭州各族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