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持续筑牢文物和文化遗产法治保护屏障
作者:袁恒瑾 编辑:张海玉 来源:人民代表报 发布时间:2026-09-07
“都说地上文物看山西,参观了山西博物院,才真正感受到这句话的含义。孩子在历史课本上见到的礼器、造像,如今全都摆在眼前,长了不少见识。就是预约太难,暑期研学的人特别多。”近日,一名江苏游客对今年暑假的山西行连连称赞,山西遍地原生古建,是行走的历史课堂,此行收获满满。
游客真实的游览体验,正是山西文化魅力最生动的注脚。文旅热潮涌动,研学参观热度高涨的背后,文物开放与保护之间的平衡难题也愈发凸显。如何让珍贵古建文物敞开大门迎接大众,又得到坚实有力的守护,考验着地方治理的智慧,而法治正是山西破题的重要抓手。
近年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引领保障作用,聚焦文物保护、红色遗址保护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重点领域,针对性制定和修订了一批地方性法规,不断织密文物和文化遗产法治保护网络,以法治方式守护三晋宝贵历史财富,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深挖文物根 彰显三晋文脉
不可移动文物53875处,居全国第四,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31处,居全国第一;现存各类古建筑28000余处,居全国第一;现存唐代以来彩塑12000余尊和壁画50000余平方米,居全国第一;全省413家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登记可移动文物320余万件,居全国第五;全国十分之一以上的木结构古建筑在山西,其中元代及以前木结构古建筑占全国80%以上……一组组数据,诠释着山西作为文物大省,文物资源丰富,文化底蕴厚重。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五次亲临山西考察调研,每次都对保护传承优秀历史文化、坚定文化自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为依法把中华文化瑰宝保护好、传承好、传播好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将筑牢文物安全底线、统筹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赓续传承三晋历史文脉作为重点立法任务,于2025年6月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山西省文物保护条例》,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条例细化了上位法原则要求,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安全风险管理、部门协调机制等方面体现鲜明地方特色,首次将“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前置规定、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特殊保护机制、濒危重要低级别文物优先保护机制、地下文物保护责任人制度等内容写入法规,对文物研究利用、监督管理等作出针对性规定,凸显“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地方立法效果,彰显了山西作为文物资源大省的历史自觉和文化自信,为有效破解“保护与发展”难题提供了山西方案。
在出台综合性文物保护基础法规之外,山西专门启动专项立法,为绵延千年的长城遗产单独构建法治防护体系。
立法筑根基 守护千年长城
“通过!”随着主持人的宣布,《山西省长城保护条例》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正式出台,并于2026年7月5日起施行。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同志介绍,这是山西省首次就长城保护制定地方性法规,也是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持续推动文物和文化遗产立法的又一件重要法规。
“万里长城十三关,山西独占五关。”经国家文物局认定,山西历代长城总长1401.23千米,总长度位居全国第三。遗存年代上起战国、下迄明代,分布地域辽阔,关隘、烽燧、堡寨、墙体等遗迹类型丰富完整。依托独特地理区位,山西长城承载着重要历史功用:不同朝代留存的边防墙体构成一部鲜活完整的古代长城实物通史;三晋群山之中的关隘扼守中原与塞外往来要道,见证了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长期交流交融;整套架构完整的边防防御体系,也让其拥有极高的古代军事研究价值。
近年来,山西长城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仍面临保护措施薄弱、保护与利用矛盾突出等诸多严峻挑战。制定专门条例,是守住长城安全底线的迫切需要。
出台的条例要求,在保护力量上,将长城保护员制度固定下来,规定为其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参照公益性岗位或者结合当地实际给予补助;在保护措施上,强化科技赋能,规定建设全省长城资源数字化平台,利用遥感卫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对长城本体、环境、管理、安全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针对长城作为线性文化遗产跨行政区域的特征,专门设立“省际协同保护+省内联席会议”双重机制。同时规定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山西段)建设,挖掘阐释长城价值。山西省文物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依据法律法规,重点打好责任牌、科学牌、研究牌、展示牌、科技牌和共治牌“六牌”,让长城“活”在当下、传之久远。
立法定规矩 永续五台胜境
“以前来五台山,光进山堵车就要两三个小时;现在提前手机预约,换乘免费公交直达核心景区,全程顺畅又省心。”来自北京的游客王先生一家,对景区智慧化管理连连称赞。
除长城保护专项立法外,山西省另一部重量级文化遗产保护地方性法规《山西省五台山文化景观保护条例》同样为世界级遗产筑牢防护法治堤坝。条例施行后,游客感受最为直观的交通拥堵难题得到显著改善。该条例确立“科学规划、保护为主、合理利用、依法管理”原则,构建“预约、限流、分流”三位一体管理体系。面对年接待超千万人次游客的压力,景区全面推行线上预约、客流限流、外来车辆限行、免费公交接驳等举措,科学疏解人车流量,既缓解镇区道路通行压力,减少尾气、噪声污染,守护山林整体景观风貌,又通过调控游客规模,避免大量人群过度踩踏文物古迹,减缓文化遗产损耗,实现了文旅体验提升与遗产环境管护的良性平衡。
五台山别称清凉山,主峰北台叶斗峰海拔3061.1米,素有“华北屋脊”之称,是世界文化景观遗产、国家5A级旅游景区。集山岳风光、古建艺术、红色文脉、民俗风情、避暑康养于一体,是国内极具代表性的综合性文旅胜地。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负责人介绍,五台山作为世界文化景观遗产,具有极高的文化、艺术和自然生态价值。
承载着多重历史文化价值的五台山,也面临现实治理难题。多重价值叠加的背后,管理权责、生态防护、文物活化等方面的矛盾逐步凸显,亟待通过立法予以系统化解。条例针对景区原有各类治理短板作出系统性规范:统筹解决区域管理权责分散、保护规划执行力度不足、配套保障机制不完善等管理难题;对损毁文物古建、违规修缮、破坏山体植被、污染环境、损毁整体景观风貌等行为作出约束规定;补齐以往重开发轻保护、文化遗产活化不足、群众协同保护机制不完善等短板,以法治化手段守护五台山文化景观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为破解保护与利用的现实难题,推动文化景观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织密法治网 赓续三晋文脉
“今年暑假来山西研学,我和爸爸妈妈不仅领略了云冈石窟的雄奇壮阔、平遥古城的古朴厚重,还走进了五台山晋察冀军区司令部旧址,追忆革命先辈的奋斗岁月,长了非常多知识,期待以后还能再来山西研学!”一名来自广东的小学生开心地说道。
火热的研学热潮背后,丰富多彩的文物、非遗、红色资源得以走近青少年,离不开一套完备的法治体系保驾护航。一件件地方性法规,既守护文物本体安全,也为文化遗产活化利用、面向大众开放研学提供制度支撑。近年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立足山西文物资源大省实际,持续强化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领域立法工作。为了保护和传承好山西厚重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修订了《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对实行分类保护、重点保护、区域性整体保护,健全非遗保护体系作出全面规定;为了推动传统村落保护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制定了《山西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围绕保护优先、合理利用作出科学的制度设计;为了让平遥古城保持“原真性”,留住“烟火气”,修订了《平遥古城保护条例》,对保住城、留住人、实现城的保护和人的发展共赢作出针对性规定;为了规范全省3400余处红色文化遗址的保护利用工作,弘扬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制定了《山西省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回答了“保护什么”“谁来保护”“如何保护”“如何利用”等一系列问题。
在做好省本级立法的同时,山西省人大常委会还注重指导推动各设区市协同发力,同向推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法规制度供给。各市积极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先后出台《云冈石窟保护条例》《太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临汾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条例》《长治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晋中市左权县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一件件法规的相继出台,不断完善山西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法规制度体系,构建起省级统筹、省市协同的立体化法治保障格局。面向未来,山西人大将持续以法治力量守护好宝贵历史瑰宝,推动文物保护与文旅融合、城乡发展同频共振,让沉睡的文物“活”在当下、走进生活,让行走的历史课堂惠及更多人,让三晋文脉在新时代薪火相传、永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