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区人大:深化嵌入式融合推动立法“直通车”搭载更多民意民声
作者:张芹馨 邓风华 编辑:张海玉 来源:“成都人大”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6-09-09
2018年10月,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大常委会被确定为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2022年7月,龙泉街道崇德社区被确定为成都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下,龙泉驿区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切实履行服务立法职责,不断丰富群众参与立法的形式和渠道,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的“直通车”作用,为地方立法工作贡献龙泉驿智慧和力量。

本届以来,先后就58部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开展立法意见建议征询,收集整理184条意见建议上报省、市人大。2025年,对古籍保护、地灾防治等方面提出的8条建议被省人大采纳并函告致谢。
坚持融合发展
夯实工作基础
将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与现有组织架构贯通起来,与人大代表家站、党群服务中心等基层民主实践载体嵌入融合、一体建设,平台共用、资源共享、活动共建,发挥整体合力,并强化制度建设,完善立法意见征集流程。
织密工作组织网络。坚持因地制宜,有效整合、综合利用,通过“嵌入式”打造,全区118个代表家站建在镇(街)、村(社区)服务中心。明确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各专门委员会配合,压实10个街镇“代表之家”和108个村社区“代表联络站”基层站点工作责任,并将27个区级部门作为立法信息采集点,确保服务立法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和实务部门。在硬件建设上不增加基层负担,做到场地互用、人员互通、信息互享。积极整合各方资源,用好区内司法机关、企业院校、法律顾问等,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和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加强联络员、信息员队伍建设,依托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履职培训班,组织开展业务培训13期,不断提升民意收集、法规解读、意见转化的专业能力。
规范立法意见建议征集流程。制定区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明确工作机制、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在实践中探索形成“六步工作法”闭环流程,即接受任务、学习解读、收集意见、形成报告、审签上报、档案归档。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坚持意见征求“一法一方案”,根据法律法规草案或立法项目的不同特点,分别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征求意见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等,增强意见征求的针对性、指向性和实效性,有力完成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交办任务,2025年围绕24部省级地方性法规,提出意见建议56条。
拓宽征集渠道
直通一线民意
通过座谈走访、家站征集、专题调研等方式,把意见建议征集延伸到村社区、企业、校园等一线,便捷群众参与立法工作,激发不同群体、不同行业参与立法的热情。
2025年,在征求《四川省古籍保护利用条例(草案)》意见建议过程中,考虑到立法涉及行业和相关群体的特殊性,主动征求市、区两级从事古籍文献修复工作相关代表的意见建议,市人大代表鲁萌提出“加强多语种古籍的保护、研究、出版和其他利用,支持对多语种古籍的抢救性整理、跨区域合作及多领域协助”等建议,提升了此次立法建议的专业性。
注重把“法言法语”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的家常话,把群众的朴素诉求梳理成规范可行的立法建议,做到民有所呼、法有所应,让立法更接地气、更贴民生。
在开展《四川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意见征求中,龙泉街道崇德社区组织召开立法征询座谈会,邀请法律顾问对草案修订重点条文进行详细解读,参会干部群众结合自身工作生活实际,积极发言,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5条,包括增加鼓励商户将瓶装液化石油气改为管道天然气或使用电的表述、增加对老旧小区安置小区公用消防设施损坏维修费用给予财政资金支持的表述等,反映了基层真实的立法需求。
强化协同联动
促进法律实施
注重功能拓展、工作联动,将基层立法联系点收集反映民意与开展执法检查、加强法治宣传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
扎实开展执法检查。每年选取一部四川省地方性法规,纳入执法检查项目,列为常委会年度重点监督工作。在2022—2024年分别对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环境保护条例、食品安全条例开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2025年,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在本区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先后深入西江河沿线、东安湖社区河长制工作站,实地查看基层河湖治理措施落实及日常管护等情况,针对发现的资金投入、治理管护、职责边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要建强工作体系,强化任务攻坚,深化创新驱动,不断提升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积极推动立法修法。积极发挥市人大代表在提出更高层级立法建议上的作用,近年来,龙泉驿区代表团向市人大提交了关于修改《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成都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制定《成都市智慧蓉城建设促进条例》等多个议案,得到市人大的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办理。今年8月1日,修订后的《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施行。
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推动街镇、部门立法信息采集点发挥“窗口”功能,定期组织法治宣传活动,把立法征求意见的过程变成宣传、普及法律的过程,特别是聚焦新出台的、与群众利益权益息息相关的地方性法规,组织设置普法宣传台、悬挂宣传横幅、摆放法治展板,通过以案释法、现场讲解、互动答疑、发放宣传资料等接地气的方式,使基层群众了解法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讲好新时代人大故事、立法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