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理论实践>

把为民造福的政绩追求融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

作者:董文娟 编辑:赵佳敏 来源:甘肃人大 发布时间:2026-09-14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民主从来不是悬置在空中的抽象理论,落脚基层,它藏在一件件民生实事里、一条条代表建议中、一次次入户走访交谈间,是群众触手可及、有感可知的日常。全过程人民民主,正是将“为民造福”从价值理念转化为制度安排的实现路径,它让民意成为决策的起点,让监督贯穿落实的全过程,让群众满意成为检验成效的标尺,使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落地生根,在基层实践中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

全过程人民民主与正确政绩观,绝非两个相互独立的政治话语,而是植根于同一价值土壤的“一体两面”。民主为政绩提供制度性保障,使“为民造福”从价值理念转化为运行机制;政绩为民主注入价值灵魂,防止民主实践偏离初衷、沦于形式。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有机统一起来,既是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服务地方发展的现实需要。

一、票决制:以民主决策回应民生期盼,校准政绩的“起点逻辑”

政绩观是否正确,首先要看决策的出发点——是为群众谋利益,还是为个人“留痕迹”。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正是将正确政绩观嵌入决策起点的制度设计。紧扣“项目征集、审议票决、跟踪实施、成效评估”四个环节精准发力,构建起监督闭环,使民生实事从政府单向“配菜”转变为群众自主“点餐”,让“为民造福”不再停留于口号,而成为决策程序中不可逾越的制度刚性。

民生实事通过征集、筛选、票决、确定,再到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形成闭环,从制度上保证了人民群众全过程参与到民生实事项目的推进中。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实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以“民声”促“民生”,把实事办到了老百姓心坎上。

项目征集阶段,依托代表之家、走访调研等渠道,广泛汇集群众“需求清单”;审议票决阶段,全体代表充分酝酿、差额票选,确保决策民主科学;实施推进阶段,建立“全生命周期”监督机制,对项目进度、质量与绩效实行跟踪问效。全流程贯穿“群众提需求、代表定项目、政府抓落实、人大强监督”的工作理念。从“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看似一字之变,实则蕴含着决策逻辑的根本转换。票决制以群众意愿作为民生决策的“指南针”,让每一件实事都从群众最期盼处着手、在群众最关切处发力,使“为民造福”见之于行动、见之于成效,真正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的生动实践。

二、建议督办:以跟踪问效确保民意落地,检验政绩的“生成逻辑”

政绩观是否正确,还要看落实的成效——是“一诺了之”还是“一抓到底”。人大代表建议承载着人民的呼声与期盼,建议办理质效直接关系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成色。新修订的代表法明确了代表建议督办机制,要求加强对代表建议的督促办理。为建议办理工作提供了更为刚性的制度依据。在基层实践中,建议督办已逐步从“纸面回复”转向“实效作答”,通过构建覆盖提交、办理、反馈、评价各环节的完整链条,形成有始有终、环环相扣的工作格局。

代表建议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反映民意、汇聚民智的重要载体,而办理代表建议则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密切联系群众、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环节。建议督办正是以监督手段确保民意办理不走过场、不务虚功,以跟踪问效的刚性约束,推动办理工作从“程序性答复”走向“实质性解决”,让每一条建议办理都做到全程有沟通、过程有反馈、结果有评价,经得起代表追问和群众检验,确保每一件承载民意的建议都“落地有声”,让“为民造福”不仅写在纸上、说在嘴上,更落在具体的办理实效上。

三、民主实效:以人民满意检验政绩成色,锚定政绩的“检验逻辑”

人民群众是政绩的最终评判者,检验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就是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这一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的根本问题,也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锚定了价值坐标、校准了实践方向。

全过程人民民主之所以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在于它将“人民评判”嵌入治理的全过程。科学的政绩评价体系,既看“显性成果”也看“隐性贡献”,既重“当下效”也重“长远利”,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四个相统一”的评价逻辑高度契合。当一项项民生实事从“纸上建议”变成“脚下工程”,当群众的“急难愁盼”转化为可感知的治理成效,全过程人民民主便在回应具体诉求、解决实际问题中,获得了最扎实的实践支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始终贯穿权力来自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核心要义,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筑牢制度根基。当坚守为民造福的价值追求与人大制度优势深度融合,基层民主实践便成为践行正确政绩观最鲜活的诠释——民主成效写在群众舒展的笑脸上,政绩成色藏在群众真切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之中。

踏上新征程,坚定不移发展和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让民主的每一个环节都成为为民造福的坚实步伐,这既是对正确政绩观最有力的践行,也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生动的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成效,最终体现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提升;正确政绩观的成色,终须接受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唯有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才能让每一项工作都经得起群众的检验,真正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核心要义,在基层治理的广阔天地中书写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崭新篇章

(作者单位系甘肃省瓜州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