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154”工作法,推动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调
作者:刘春芳 刘钰镕 编辑:张海玉 来源:《人民之友》杂志 发布时间:2026-09-15
湖南省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创新构建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调“154”协同工作法,通过一套制度、五维联动、四域发力,推动监督从“单兵突进”向“联合作战”转变。

郴州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联合市审计局,开展2024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摄影/刘钰镕
审计报告年年出,类似问题如何避免年年有?监督主体各自为战,如何攥指成拳?面对这些问题,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创新构建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调“154”协同工作法,推动监督从“单兵突进”向“联合作战”转变,从有形覆盖向有效治理深化,让监督从“纸面”逐渐走向“地面”。
一套制度,立起监督“四梁八柱”
打通监督壁垒,首在制度破题。郴州市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人大牵头、政府联动”工作机制,系统构建贯通协调制度体系。
市委组建由市委书记任主任,市委副书记、市长任副主任的市委审计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并明确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任委员,全程参与审计重要会议部署、重大事项决策、重点问题督办。委员会定期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及监督贯通工作,出台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若干措施、审计监督工作全周期闭环管理长效机制等文件,明确贯通协调的路径方法、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确保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目标同向、工作同步、发力同频。
市人大常委会持续夯实制度根基。率先出台关于加强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调的实施意见,从监督计划制定、实施、整改等操作层面,加强信息互通、工作联通、成果融通。同时,配套健全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办法、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联系代表制度和专家库管理办法等一揽子制度,推动两项监督贯通协调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迈进。
市人民政府及审计机关以落实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调机制为牵引,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严格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纳入政府督查督办事项,依托市政府系统督查管理平台对整改任务实行常态化跟踪督办。市人民政府还着力推动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织密审计与巡察、财政、国资、资规、生环、检察等跨部门的监督贯通“制度网”,全面构建权责清晰、覆盖广泛、协同高效的“大监督”工作格局。
五维联动,打通监督“任督二脉”
疏通协同堵点,重在环节打通。郴州市以联席会议制度为牵引,搭建常态化协同平台。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与市审计局每季度至少会商一次,从计划共商、信息共通、整改共推、监督共促、成果共用五个维度精准发力,推动监督从“单兵突进”转向“联合作战”。
每年市审计局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期间,主动上门向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征求意见建议,结合改革发展堵点、民生关切热点和年度工作要点等,共同确定监督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事项和时间安排,促进审计项目计划与人大监督重点内容契合度持续提升,确保政府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专项资金绩效等人大监督重点内容全部纳入年度审计项目安排。
为建立常态化信息互通机制,市审计局明确专门科室和固定专人对接联系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双方既常态化互通工作动态及审计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又互通最新财经、政府债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政策,确保双方信息对称、尺度统一、监督精准。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推动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平台与审计监督信息的数据衔接,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等数据接入系统,实现动态更新。同时,依托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开展历年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及整改情况比对分析,为人大监督决策提供精准有效支撑。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后,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与市审计局会商筛选普遍有、反复出、关注高的突出问题报主任会议审定,并组建联合监督组现场督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每年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并对整改责任部门逐一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及时报送市委、抄送市政府,并向社会公开。2023年,针对整改后依然存在的专项资金绩效不高、专项债券管理与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对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和市教育局等9个有关部门单位开展专题询问。2025年,组织对专题询问指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联合市审计局对整改进度滞后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步步深入、环环相扣,力促审计整改没有“烂尾楼”。
市人大常委会在开展执法检查、重点领域调研、重要事项监督时,邀请市审计局专业人员共同参与,为监督工作提供专业支撑。同时,将部分审计专业人才吸纳为计划和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和咨询专家,为开展预算决算审查提供智力支持,推动审计专业力量深度参与人大监督。
为促进监督成果共用,市人大常委会在开展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等工作时,由市审计局提供相关审计成果作为参考;在开展对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和部门行政正职的履职评议时,将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作为重要评价依据。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在预算草案初步审查中,发现市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与经费来源不匹配的问题,督促市审计局开展调研并形成专题报告,推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管理办法,规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标准和核定程序,从而严肃财经纪律。
四域发力,推动监督“效能倍增”
查问题不是终点,建长效机制才是目标。郴州市聚焦财经预算监督四个重点领域,强化监督协同、精准发力,实现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治理的深刻转变。
预算执行管理监督更加有力。市人大常委会聚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推动预算执行监督从“查问题”走向“促长效”。截至6月底,2025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222个立行立改问题已整改220个,整改完成率99%,涉及金额2.81亿元,推动建立健全制度82项、追责问责22人次。
专项资金绩效监督更加有效。市人大常委会连续5年聚焦科技、教育、农业等七项重点领域专项资金,常态化开展重点绩效监督,同步督促市审计局跟进开展专项绩效审计,相关报告均按程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切实强化各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绩效管控意识。截至6月底,累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8.51亿元,推动整改到位金额3.51亿元,建立健全制度34项,移送相关问题线索9起,对6名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处分。
政府债务管理监督更加有序。2025年起,市人大常委会将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市审计局同步将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纳入每年的专项审计项目。每年年中,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邀请市审计局开展联合调研,深入分析并形成预算联网监督专报。专报中反映的债务还本付息压力持续加大、平台公司经营性债务增长过快等风险隐患,引起市委高度重视。市委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相关责任人和部门限期整改并建章立制。2025年,累计收回财政垫付专项债券利息5258.67万元,推动调减超需求申报债券资金3772万元。通过严控债务源头、严格过程监管,实现隐性债务总额、债务平均利率、融资平台数量“三个下降”,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更加有质。2025年,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在开展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题调研时,委托市审计局对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形成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3份专项审计报告,服务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和审议相关报告。常委会会议后,向市人民政府交办企业国有资产考核体系不科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预算管理不规范等18个具体问题,经持续跟踪督办,推动相关整改措施落地,市属国企营业收入和利润实现双增长,全市累计盘活国有资产143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