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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时代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的实践与思考

作者:陈永浦 编辑:赵佳敏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9-15

2024年11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在国家法律层面确立了专题询问的法律地位,为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根本遵循。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发挥专题询问的监督刚性和民主特性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必须常问常新、久久为功,以实现更好监督成效。

加强制度供给 支撑专题询问规范运行

专题询问作为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形式之一,首要条件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一要明确专题询问法律地位。宪法和组织法都对质询案作出规定,专题询问与质询作为相近的监督形式,需要给予其与质询相适配的法律地位。因此,应当在宪法及有关法律中明确人大常委会询问、专题询问的法律权威,既以上位法优位维护法治尊严,又以下位法适配回应现实需求。另外,监督法虽已将专题询问纳入其中,但还缺乏具有规范程序、可操作性的细则,易导致地方人大在探索实践中各自为政。

二要规范专题询问各方责任。监督法规范的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而人民代表大会拥有宪法赋予的完整的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监督权。人大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在闭会期间的常设机关,专题询问人大常委会可以行使,人民代表大会也可以行使。监督法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可以召开全体会议、联组会议或者分组会议进行专题询问,是集体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而非提问人员对应询人员的监督,因此应对专题询问行使主体、提问人员、应询人员的责任权属作出界定。

三要创新专题询问运行保障机制。要建立动态选题机制,对于突发性的、紧迫性的问题,开启快速绿色通道增加临时议题;完善专题询问事项的交办、反馈、跟踪督办制度,促进承诺事项和意见建议落地见效。要硬化责任追究机制,针对专题询问中不如实答复、问题和意见整改不力的,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甚至提出撤职案,补充相关法律条款、细化操作流程。要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将履职培训、考察调研、专家咨询、数据采集等必要支出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保专题询问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精筛细选主题 把准专题询问方向

选好主题是专题询问取得实效的决定性前提,直接关系到人大监督是否聚焦中心、回应民意、切中要害,是政治性、专业性、人民性高度统一的关键环节。

一要确立专题询问原则。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实践表明,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我国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要从大局上考量,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准确把握、科学定性;要从民主上考量,严格依据法律、按照程序办事,集体行使职权、集体作出决定;要从实效上考量,通过人大常委会的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让应询单位、应询人员有目标方向、有责任压力、有行为动力,真正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二要聚焦专题询问重点。专题询问的选题要聚焦询全局、问大事、解难题、促落实,既突出全局又包含特色,既抓住重点又紧盯热点,围绕党委要求、人大职责、代表建议、民生关切等重点,以及时效性强、急需解决的问题,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作为候选项,通过构建民意驱动选题机制,广泛征集、提炼筛选、多轮研判形成候选议题库,确保专题询问选题更接地气、更具代表性,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

三要加强专题询问谋划。要提前谋划、科学安排专题询问议题,一般在前一年年底前着手研究,由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在提出常委会年度监督议题建议时一并提出,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要增加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的频次、问答环节的时长,每年安排2个以上专题询问议题,时间宜安排在第二季度或第三季度,避免年初准备不充分、年终精力受干扰,有条件的可安排半天时间开展专题询问,加大从形式监督迈向实质监督的力度。

专注问答质量 提升专题询问水平

专题询问以调查研究为前提、以群众关切为靶心、以真问真答为关键。提问有准备,贵在精准;应询敢直面,贵在担当,二者共同构成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人大监督中的生动实践。

一要在调查研究上求深。要增强看问题的眼力,聚焦应询单位、应询人员在改革发展稳定、依法履职尽责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提高观察识辨能力,剖析问题本质根源;要增强谋事的脑力,把握专题询问整体和局部、主要和次要、特殊和一般的关系,加强前瞻性思考、整体性推进;要增强察民情的听力,多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人民群众当中倾听真实心声、深入服务单位当中了解真实评价;要增强用新手段的能力,有效嫁接听、看、查、访、评传统手段与大数据、人工智能、专家智库资源,多角度、宽渠道、全方位做深做实调查研究。

二要在问题清单上求准。找准问题是提高专题询问实效的核心,要秉持客观公正、慎之又慎的思路,对为什么问、问什么、怎么问、如何改等问题进行反复论证和预判评估。列入清单的问题要有精度,数量不在于多少而在于针对性强;要有准度,条条直指要害、专业性强;全过程真研究问题、研究真问题,避免给了面子、掉了链子。通过精心筛选形成金点子,使其成为应询单位和应询人员各项工作推陈出新的“金钥匙”,切实把人民群众之声转化为专题询问之问。

三要在问答互动上求真。专题询问重点在问,关键在答。要真问,问到要害,按照闭卷是常态、开卷是例外的原则,对提问问题保密,实行现场闭卷考试,打破以往对口问答形式的藩篱;要敢问,问清真相,提问人抓住重点、直奔主题、问出“辣味”,应询人言之有物、回应关切、亮出承诺;要会问,问出解题之策,提问时问得有理有据、问出百姓心声,寓支持于监督之中,问出解题思路、问出对策措施;要善指挥,做好现场调度,会议主持人做好现场指挥、把控现场节奏,确保专题询问既严肃深入又有序流畅。

强化督查促改 提高专题询问实效

专题询问始于问、不止于答,督促整改、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才是最终目的。

一要抓好问题交办。要认真梳理、归纳汇总问答环节中提问人员重点关注的事项,应询单位和应询人员有承诺、有举措、应办能办的事项,具有建设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和调研时发现的问题,归纳整理好交办清单,综合形成审议意见书,便于人大跟踪监督和应询单位落实。要根据审议意见办理相关规定,明确办理要求,落实办理责任,限定办理时限,确保专题询问询必有决、决必有行、行必有果。

二要实行挂账督查。要压实整改任务,审议意见书和问题清单一并提请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及时交给应询部门研究办理并随时反馈。要实行同题共答,应询单位、应询人员要拿出改的态度、列出改的清单、付诸改的行动。要从严督查整改,采取听取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调研、“回头看”视察等方式,多管齐下、销号监督,实时掌握进度,持续传导压力,助推整改落实,共同做好专题询问“后半篇文章”。

三要各方协同增效。要贯通“人大监督+”新路径,构建人大监督与巡察监督、财会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贯通协同的监督体系,加快推进场景贯通、平台贯通、数据贯通,实现一屏无缝畅联协同、一键智达意见建议,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协同效能、工作效能。要拓展数字赋能,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迭代升级会务系统,提升智能化评估效率,拓展数字化应用新场景,推动专题询问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要加大宣传力度,探索推行人大、“一府一委两院”、融媒体平台等多方联合发布会,运用数字人大动态更新专题询问全方位信息,把专题询问监督过程转化为民主公开课,凝聚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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