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大监督助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作者: 编辑:赵佳敏 来源:人民与权力杂志 发布时间:2026-09-15
江苏苏州作为制造业大市、科创产业高地,拥有众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字经济、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蓬勃发展,知识产权已逐渐成为驱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资源。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创新活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必然要求,也是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推动法律法规落地实施的重要任务。近年来,苏州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密切协作,探索出一条以人大监督助推高水平司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实践路径,为苏州加快打造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提供强大支撑。
苏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现状
苏州是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建成了首批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发展示范区。
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同时,苏州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也逐步提高。从科创板企业数量看,截至2025年,全国科创板上市的600家企业中,苏州有58家,位列全国第三;从专利授权数量看,截至2025年,全市有效发明专利18.3万余件,位列全省第四;从PCT国际专利申请数量看,2025年共计申请2700余件,位列全省第一;从研发投入看,2025年苏州全社会研发投入达1200亿元,占GDP比重超4.2%,位列全国第四。一直以来,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聚焦国家战略和地方实际,以高质量司法护航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取得显著成效。

刑事诉讼方面,2025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02件207人,同比分别提升3%和16.3%。其中,起诉侵犯商标权类犯罪186人,起诉侵犯著作权罪15人,起诉销售侵权复制品罪5人,起诉侵犯商业秘密罪1人(见图1),商标侵权犯罪仍占比较多但比重有所下降,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结构逐步优化。
民事诉讼方面,2025年,全市两级法院共新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8060件,同比增长23.2%,审结7806件,同比增长26.1%。新收案件主要集中在五大领域,分别是涉著作权纠纷4595件,涉商标权纠纷1451件,涉专利权纠纷403件,涉计算机软件纠纷484件,涉技术合同纠纷323件(见图2)。其中,人工智能、算法、大数据、海外知识产权维权等新领域新类型纠纷持续增多,疑难复杂、关键小众类型的案件增长态势明显,权利归属、保护边界、责任认定等裁判结果已对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产生重要导向作用。

行政诉讼方面,2025年,全市两级法院共新收知识产权行政案件17件,同比增长13.3%,审结16件,同比增长33.3%,以专利、商标等授权确权类行政案件为主,专业性强、审理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等问题相对突出。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赋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探索及实践
人大对司法工作实施监督,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也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路径。2025年以来,苏州市人大常委会依托“人大监督司法、司法借力人大”的双向赋能工作机制,推动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效,服务科技创新。
坚持高站位谋划,夯实产权保护“压舱石”。一是强化组织保障。苏州市委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将相关工作纳入《法治苏州建设规划》,支持和保障苏州知识产权法庭、互联网法庭、数据资源法庭等落地运行,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持续深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综合履职不断拓展,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逐步完善。二是完善顶层设计。市人大常委会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苏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制定出台《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对《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开展合法性、合理性审查,构建立法引领、司法保障、社会共治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三是加强联动配合。市人大常委会连续多年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纳入年度监督计划,一方面,通过听取和审议两院知识产权工作报告、组织人大代表现场考察、开展履职评议等方式,系统了解关键核心技术案件审理、商业秘密保护、惩罚性赔偿适用等情况;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企业、行业一线的优势,针对疑难复杂案件办理、风险预防等问题,组织人大代表广泛参与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法治宣讲等,搭建人大监督与司法办案良性互动的桥梁纽带,支撑和保障司法机关依法准确履行知识产权保护职能。
坚持高水平服务,擦亮营商环境“金名片”。一是健全办案机制。市检察院创建知识产权权利人诉权保障工作机制,邀请知识产权领域专家学者,以及行业资深人员担任外脑专家,帮助破解侦查取证、同一性鉴定、技术事实认定等环节难点,入选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改革实践优秀案例。市中级法院充分发挥技术调查官制度效能,组织技术调查官提供技术咨询472次,出具书面技术咨询意见194份,提升专业化办案水平。二是畅通诉求反馈渠道。支持、配合市检察院建设企检服务中心和“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中心”,健全“1+10+N”工作格局(1个市企检服务中心、10个板块的企检服务分中心、多个重点产业园的企检服务驿站),累计接收并处理企业法律咨询、涉法诉求1665件,在全国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大会上获评“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协同实践案例”。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推动司法服务下沉、构建知识产权共治体系”的监督要求,推动全市两级法院开展“知产法官进百企”活动,上线“法企对接平台”。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十余次组织人大代表实地调研相关平台运行情况,面对面听取企业意见建议。三是供给风险防控锦囊。市检察院聚焦商标、商业秘密、著作权制定出台企业刑事风险防范指引,在市人大常委会协调下,送达50余名企业界代表委员;工业园区检察院创建“六个一”企业防案顾问工作机制,向21家科创企业提供集原因分析、预防建议、堵漏建制等6项法治服务于一体的防案锦囊,推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市中级法院针对知识产权保护薄弱环节,向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制发司法建议,推动“办理一案、治理一片”,3篇司法建议获评全省优秀。四是构建协同保护格局。市检察院牵头出台《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行刑双向衔接跨区域协作意见》和《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审查指引》;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出台《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的实施办法》,提升综合保护水平。市中级法院联合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三地法院、市场监管局,建立知识产权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实现查办互助、治理共促;深化与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市场化调解等合作,促进知识产权纠纷化解更加高效便捷。
坚持高质效办案,激活创新驱动“新动能”。一是保护高新技术产业向新而行。监督推动两级司法机关聚焦软件芯片、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高科技行业,加大对涉及关键核心技术、重点产业链、原始创新成果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准确办理相关案件1091件。工业园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侵犯全球光模块通信领域龙头企业商业秘密案中,市人大常委会依托覆盖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的人大代表监督联络室,邀请司法领域人大代表参加案件论证,就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等关键问题提出意见,推动检察机关对企业高管“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提出新的处断规则,该案被纳入省高院、省检察院发布的《办理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指引》。二是保护文化创意产业繁荣发展。引导两级司法机关加强对计算机软件、电子图书、文创产品等数字作品和新型作品的保护力度,服务保障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繁荣发展。昆山市检察院在办理全国最大“吃鸡”游戏外挂案件中,精准定性犯罪行为,斩断近亿元跨境黑色产业链,获评全国版权强国建设典型案例。工业园区检察院在办理侵犯江苏省版权示范企业著作权、商标权案件中,邀请外脑专家、人大代表开展听证,准确指控犯罪,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犯著作权犯罪典型案例。三是保护国际贸易产业行稳致远。立足苏州外资经济高度活跃、外资企业超1.8万家的区域特点,专程听取涉外审判工作汇报,引导两级司法机关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准确办理相关案件140件。市中级法院审结全国首例对域外侵权行为实施管辖并认定侵权成立的案件,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多次听取汇报,精准适用不同法域的法律分别处理权利认定与侵权责任问题,护航企业安心出海。支持市检察院发布《重要投资国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指引》,并在全国人大调研座谈会上作专题汇报;太仓市检察院在办理某外企被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精准核定损失1700万余元,推动海外母公司追加投资1亿美元,办案经验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关注。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境
虽然苏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人大监督与司法办案双向赋能,有效提高了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距离市场主体对公平争议的期待还有差距,部分堵点痛点尚未完全破解。

人大监督深度还需拓展。知识产权案件技术型强、新类型案件多,对人大监督的专业化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市人大常委会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仍更多侧重于宏观层面的工作评价,对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办案效果的深层次监督发力不够。一是专业化支撑不够。人大常委会中熟悉法律业务的专业人才相对较少,面对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软件算法等领域的新型疑难案件,监督容易停留在表面,对司法裁判尺度、类案裁判标准把握不够透彻。二是监督方式相对传统。听取专项报告、开展履职评议等仍是主要监督方式,运用大数据对知识产权案件开展分析研判的意识和能力欠缺,对案件背后反映的制度性、普遍性问题挖掘不充分。三是上下联动监督不充分。两级人大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多是各自为战,统一选题、联合调研、成果共享的机制尚未完善,不同地区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监督力度不均衡。
司法保护水平还需提高。知识产权案件“举证难、周期长、赔偿难”问题仍然存在,司法保护力度与创新主体需求之间仍然存在差距。一是受理的民事诉讼案件较多,予以刑事处理的案件较少。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起诉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人数仅为全市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的1.2%,对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力度与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实际数量不匹配。主要原因在于知识产权案件侦查取证、事实认定难度大,立案门槛高,影响了刑事打击效果。二是高新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案件仍然较少。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起诉的知识产权案件中,侵犯商标权类犯罪占比近90%,且多为纺织服装类、香烟白酒制造类产品。主要原因在于涉及高新技术领域的侵犯商业秘密等犯罪,往往需要进行非公知性、同一性鉴定,开展价值评估、损失认定等多项鉴定,专业程度高、办案周期长、维权成本高,被害企业往往对采取刑事手段维权“望而却步”,大量案件因证据不足无法进入刑事程序。三是协同保护机制运转仍有堵点。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仍不够紧密,部分案件移送标准、证据转换还需进一步细化。知识产权多元纠纷化解体系还需健全,面向中小创新主体的法治宣传和司法服务还需进一步下沉。
双向赋能机制还需健全。“人大监督司法、司法借力人大”的双向赋能工作机制运用还不充分。一是诉求反映渠道不够顺畅。市人大常态化征求市场主体意见的制度还需完善,多数企业只有在自身遭遇侵权纠纷时才会反映问题,主动对接、主动沟通的效果还需提高。二是履职覆盖面还需拓展。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视察司法工作的覆盖面不够大,部分代表对知识产权司法程序不熟悉,履职能力有待提升。三是监督效能还需提升。对《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跟踪问效深度不足,对司法工作面临的深层次难题,主动沟通、推动破解的力度还需加大,将监督成果转化为建章立制、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还不够明显。
下一步工作建议
为持续巩固拓展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创建的“人大监督司法、司法借力人大”双向赋能工作机制成效,进一步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刚性,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质增效,为苏州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作出更大贡献,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建议:
深化思想共识,做好监督基础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加强对“一府两院”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的要求,推动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提高接受人大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更好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履职评议等方式,聚焦数字版权、高价值专利等开展靶向监督,有序拓展代表旁听庭审、参加听证等监督方式,形成合力。不断提升监督效能,对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转化为调研监督主题,完善代表议案建议落实督办机制,压实司法机关履职责任。

健全制度机制,确保依法履行职能。持续跟踪《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视条例中关于行刑衔接、非遗老字号保护、海外维权等条款的执行情况,确保法规制度落到实处。依托覆盖全市的人大代表监督联络室,进一步健全代表联系制度,紧扣“4·26”知识产权日、“12·4”宪法日等时间节点,邀请代表深度了解司法工作情况,推动双向赋能。充分挖掘代表队伍中知识产权、法律、产业技术领域资源,组建专业代表小组,深度研判知识产权办案质效,提升监督专业化水平。
提升办案质效,破解司法保护难题。监督推动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聚焦高端装备、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新质生产力重点领域,加大对硬科技领域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优化知识产权案件办理机制,推动完善证据规则,探索商业秘密案件举证责任合理转移,支持区块链存证、公证存证等电子证据采信,细化惩罚性赔偿适用规则,破解知识产权案件“举证难、周期长、赔偿难”问题。大力支持、高度配合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建设运行“企检服务中心”、“法企对接平台”等服务载体,常态化组织代表共同参与法治专场服务等活动,更精准对接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需求。
推动多方协同,构建综合保护格局。推动完善跨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健全法院、检察院、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之间的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围绕商业秘密保护、专利侵权纠纷处置等难点问题开展会商研判,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人才培养机制,推动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与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机构加强合作,提升办理新型知识产权案件的专业能力。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权利人诉权保障工作机制、技术调查官制度等办案机制,吸纳优秀律师、技术专家等参与案件技术事实查明和纠纷调解工作,努力营造鼓励创新、尊重产权的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