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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清单化”管理 推动财经监督提质增效

作者:高补星 李秋实 编辑:赵佳敏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9-23

2026年以来,湖北省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制定实施《鄂州市人大常委会财经监督清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动财经监督从“泛化表层”向“精准全程”转变。

提高政治站位

紧扣人大财经监督导向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严格依照监督法有关规定,紧扣湖北省人大财经监督导向,以市人代会批准的计划、预算、政府工作报告为源头,将重大项目投资、重大政策执行、重要改革举措、重点支出事项、重要民生实事项目五类事项转化为可跟踪、可预警、可问效的项目化监督载体。通过“小切口”推动“大转变”,以制度刚性提升监督韧性,确保市委工作部署在哪里,人大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严把起草过程

在“学、征、改、审”中建章立制

坚持“学、征、改、审”闭环作业,确保制度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一是精心起草。系统学习监督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规范,对标先进地区财经监督“清单化”管理实践经验,认真起草《办法》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全程参与《办法》起草研讨,逐条打磨核心条款。二是开门纳谏。向市直各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同步召开部门座谈会,与发改、财政、国资等部门反复协商,仅重点支出事项筛选就与财政部门校核三遍,确保每一项都有据可依。三是向上请示。向省人大财经委专题请示,主动请省人大财经委对制度的合规性、规范性进行把关。四是加强对接。积极与市政府沟通对接,锁定57个进度滞后项目为监督靶心,既尊重客观实际,又守牢监督靶向。

聚焦“四张清单”

推动监督项目落地落实落细

紧密结合实际,在原定“五类事项”基础上整合制定首批四张清单,经市人大常委会第33次主任会议审定印发,实现监督对象精准锁定。一是重大项目与政策清单。从127个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专项债项目中锁定57个“资金到位但进度滞后”项目,紧盯“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直接呼应市政府“加快中省资金拨付和使用进度”要求。二是重要改革清单。不选宏观题,只取“小切口”,锁定两家市属国有平台公司,穿透监督房屋、土地、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四类资产运营及负债情况。结合省人大常委会具体要求,重点关注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情况。三是重点支出清单。对就业资金、21所市属公办学校教育统筹经费、城市垃圾处置费三项重点支出,实行资金、项目、绩效联动审查。四是重要民生实事项目清单。衔接省人大常委会“省市联动、财经委统筹”新机制,将省级58个子项、市级24个子项全部纳入,制定动态跟踪方案,确保资金拨付与项目进度同步、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强化机制贯通

推动监督常态化规范化运行

坚持依法依规、注重实效,在具体执行中把握好刚性与弹性的统一,不搞“一刀切”。建立“报送—预警—反馈”闭环机制。规范动态报送,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报送进展,内容聚焦核心指标及存在困难,力求简明翔实。加强监测预警,对推进缓慢的事项及时预警,对普遍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分析报告,推动问题早发现、早化解。完善审议闭环,常委会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时附上清单落实情况,将审议意见一并转交市政府研究处理。持续跟踪整改情况,形成完整监督链条,有效提升监督的前瞻性和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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