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丽萍:以法律为炬 用温情履职
作者:萧钰 晏蔡枫 黄雨涵 编辑:刘晶 来源:江苏人大发布 发布时间:2026-09-24
“法律不只是法庭上严肃的判决,更应当走进群众生活,守护万家灯火。”这是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大代表薛丽萍留给我们最深的感触。作为江苏巨浩律师事务所主任,拥有法律与心理双专业背景的她,深耕婚姻家事领域二十余载,咨询时长超一万小时,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当选省妇女代表大会代表。身兼律师与人大代表双重身份,薛丽萍不只拘泥于法条评判是非,更善于以法理为根基、以共情为纽带化解家庭纠葛,守护百姓冷暖。

二十余年的办案路上,薛丽萍见过很多家庭深陷矛盾泥潭。在一起案件中,一位妻子长期遭受经济控制与精神压迫,想离婚却害怕就此净身出户,因为在婚前财产协议中有一项非常苛刻的条款:“如果离婚,所有财产归男方所有”。薛丽萍敏锐地察觉到,这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关乎家庭尊严与平等的深层次矛盾。薛丽萍深入浅出地告知当事人,这份协议因限制婚姻自由、显失公平,在法律层面属于无效约定。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可以约定财产归属,但不能将离婚作为附加生效条件,更不能剥夺一方基本生存权利。在帮助女方弄清法理,坚定信心的同时,薛丽萍没有简单推动诉讼,而是多次与男方沟通,进行耐心说服,引导他理性解决婚姻中遇到的矛盾,倾听并合理回应对方诉求。在薛丽萍的帮助下,这对夫妻终于签下公平合理的婚内财产协议,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最终重归于好。
办好个案的同时,薛丽萍深知普法前置才是化解家庭矛盾的治本之策。为了让纸面上的法律走到寻常百姓身边,她牵头打造数百平的“未来光华”法律生活馆。场馆以人的一生为脉络铺展法律长廊,一个个真实案例,让《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的有关规定变得可触可感。馆内还1:1复原模拟法庭,可供各界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沉浸式体验庭审,在角色扮演中学法明理。场馆坚持半公益运营,团队不计成本投入,义卖法律文创产品、共建高校实训基地,不断探索多元化普法路径。在这里,时常能看到她面向中小学生开展法治研学,用通俗的语言播撒法治种子。

多年来,薛丽萍不仅坚持“请进来”,热情接待各界群体研学参访;她还积极“走出去”,深入社区开展公益法律咨询,在街头巷尾的服务现场,面对面倾听老百姓的烦心事、揪心事,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在走访调研中她发现,大量家庭矛盾根源在于缺少婚前、婚内相处教育,她聚焦家庭建设,开设“悦己・识人・解纷”公益课程,围绕自我成长、家庭沟通、矛盾调解开展讲座。大力推动法治宣传向家庭教育延伸,力求从源头减少家庭纠纷。脚下沾有多少泥土,心中就沉淀多少民情。当选人大代表,对薛丽萍而言,不是一份耀眼的光环,而是沉甸甸的为民责任。广泛对接妇联、残联、社区工作者,深入走访群众,家暴警情处置、法庭适老化设施、实习律师执业困境……一件件群众口中的“难事”,被她仔细收集、梳理打磨,转化成一条条代表建议,推动一批民生现实问题得到切实解决。在一次参加法院工作视察过程中,薛丽萍结合自己在调研中掌握的一手情况,建议法院前移法治教育和犯罪预防关口,加强与社区、学校常态协作,聚焦困境儿童等重点群体,构建更紧密的社会支持网络;深化家事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审理案件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与特殊家庭背景,探索特色审判及帮教模式,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这些来自社会,来自生活的“热腾腾”建议,引起了法院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办理。
谈及新时代青年使命担当,薛丽萍勉励大家,青年力量既藏在专业坚守之中,也体现在为民服务担当之上,要学好本领,把个人成长融入服务群众的实践,做内心充盈、敢于担当、扎根现实的有为青年。(照片由代表本人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