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代表法实践 提升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水平
作者:马君君 编辑:赵佳敏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9-28
新修改的代表法颁布实施以来,云南省大理市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以代表法为根本遵循,坚持搭平台、激活力、强保障三维发力,健全代表履职完整体系,依法保障代表各项政治权力,推动各级人大代表依法行权、履职为民,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实效。
筑牢履职平台根基
拓宽代表行权渠道
大理市人大常委会紧扣代表法规定的代表履职方式,整合资源、创新载体,全方位拓宽代表行权渠道。
搭建系统化学习平台,夯实依法履职根基。持续完善分层分类培训机制,本届累计培训市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659人次,2026年延伸培训覆盖乡镇基层代表。常态化联合专业机构开展专题授课,围绕法律法规、宏观政策、民生热点开展解读;组织代表外出考察学习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先进经验,拓宽履职视野。依托线上平台开设“代表微课堂”,以案例教学、互动问答推动自主化、常态化学习,有效破解代表“不会履职、不善建言”难题。通过持续系统化学习培训,代表的法治意识、履职能力和建言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为依法行权打下坚实基础。
标准化建强活动阵地,延伸为民服务触角。统筹建成全市125个代表家站室,将1050名全国、省、州、市、乡五级人大代表统一编组入驻,打破层级、地域限制,常态化开展交流走访。细化阵地“建管用”工作制度,完善群众意见收集、交办、反馈闭环流程。做强5个专业人大代表工作站,创新“专业代表+行业专家”联动模式,延伸设立行业特色履职点位,让专业代表精准服务产业发展、法治建设等重点领域。2025年全市人大代表家站室累计开展活动428场次,进站履职代表2889人次,接待群众2664人次,收集民情建议594条,真正打造民意“汇聚点”、群众“连心桥”。
多元化搭建监督平台,提升行权监督实效。丰富代表监督载体,常态化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视察、专题询问,实地核查重点工作、现场问询职能部门。创新“三问一评”监督模式,先后对20个重大项目、民宿行业管理、7项重点民生工程开展专项监督。持续拓宽代表参与渠道,邀请代表列席“一府一委两院”相关会议、参与执法检查、工作评议,充分保障代表全过程参与地方治理。
创新履职机制驱动
激发代表内生动力
大理市人大常委会以机制创新激活代表内生动力,严格落实代表法联系群众、提出建议法定要求,推动代表履职从“程序参会”向“尽职尽责”转变。
深化“双联系”制度,畅通民意双向通道。动态更新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工委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清单,166名基层人大代表实现常委会班子常态化对接,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固定联系群众2938人次。创新线上线下联动模式,线下落实代表定期接待选民制度,线上推广代表专属二维码,群众扫码即可留言反映诉求,代表手机端实时录入走访记录,实现联系群众全天候、便捷化,切实做到真联系、有实效。
闭环管理代表建议,推动建议办理从答复型向实效型转变。全面启用代表建议线上办理系统,实现提交、交办、督办、答复全流程数字化。构建线上进度查询、线下手册督办、现场核查、回访评议立体化督办体系,实行清单化、可视化分级督办。本届累计办理代表建议1410件,建立建议“回头看”长效机制,坚持多年重复反映、多代表联名关注、长期推进三类建议必查,紧盯问题落地,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与代表满意度。
数字赋能履职全流程,打造智慧履职体系。全面推行“一码一图一室”数字化履职模式。“代表码”面向社会公开,24小时收集群众图文诉求;“信息一张图”统一公示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基础信息;智能化信息活动室依托大屏,可视化展示阵地运行、建议督办、履职纪实等工作数据。依托云南省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完整记录代表闭会期间履职活动,破解履职信息碎片化难题。常委会专门致信号召代表主动进站履职,驻站代表参与活动积极性显著提升,数字化手段成为激发代表履职热情的重要抓手。
强化履职保障支撑
筑牢依法行权后盾
大理市人大常委会严格落实代表法履职保障相关条款,统筹行权参与、监督约束、服务保障,为代表履职保驾护航。
推动集体行权深度融合,拓宽代表参与渠道。将代表履职融入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全链条,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吸纳代表参与法律法规立改废释调研,扩大代表在执法检查、专题监督中的参与比重,保障民意直达人大决策环节。健全代表参与重大事项决定的工作机制,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审查预算决算、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专门听取代表意见建议,使代表真正参与决策过程、体现人民意志。同时,完善代表参与人事任免监督的工作程序,在工作评议、履职监督中充分吸纳代表意见,确保人事任免工作依法依规、体现民意。
健全双向监督联动机制,规范代表履职行为。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常态化联系代表,定期通报重大决策、重点项目进展,邀请代表列席会议、参与督查评议,自觉接受代表监督。同步完善代表履职记录、述职评议制度,量化履职实绩,树立履职标杆,推动代表依法规范履职。健全代表履职约束机制,对不履行代表义务、不参加代表活动的代表依法依规进行提醒、约谈,切实增强代表的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确保代表履职既有动力又有压力。
做实综合服务保障,夯实履职硬件支撑。严格落实代表履职专项经费,强化财政预算保障;持续加强人大常委会机关与公检法等部门协同联动,全方位宣传代表法定权利,妥善保障代表履职时间、活动、人身安全等法定权益,让代表放下顾虑、大胆履职。定期开展代表履职情况通报,主动向党委报告代表履职成效,为代表依法履职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加强与代表所在单位的沟通协调,督促落实代表履职时间保障,推动形成全社会尊重代表权利、支持代表履职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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