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民主窗口”嵌入法庭
——海安法院人民法庭人大代表联络站实践观察
作者:张雯琦 编辑:张海玉 来源:人民代表报 发布时间:2026-10-08

“这一条‘按相关法律处理’到底是啥意思?”今年年初,江苏省海安市墩头镇新舍村的种植户老陈翻着手里那份土地流转合同,指着第三页的一行字向市人大代表李加琴反映,“签的时候觉得没啥问题,现在想想还有点担心,要是有专家能来村里专门讲讲就好了。”
此时的老陈没有想到,自己的提议将通过人大代表联络站的运行推动,转化成海安法院人民法庭的统一普法行动。今年2月,海安法院人民法庭人大代表联络站全面启动运行。联络站嵌入海安法院下辖的五个派出人民法庭,以现有场地为基础,配齐办公设施与沟通平台,明确工作职责,实行流程闭环。这小小的空间,成为海安法院一线听民意、一线解民忧、一线促公正的现实载体。
一条民意 从田埂上出发
李加琴是墩头法庭联络站的驻站人大代表之一,她把老陈的诉求记在民意收集簿上,带回了联络站。
这是墩头法庭联络站收到的第一条民意,庭长刘兴海收悉后,第一时间梳理近期收案记录。据了解,墩头法庭辖区仅2025年就有16起土地流转纠纷进入诉讼,刘兴海逐案复盘此类案情,发现争议点集中在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的问题上。当天,墩头法庭联络站完成了登记梳理工作,并结合辖区类案办理情况,连同初步研判意见一并上报。
海安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要求各人民法庭全面迅速梳理此类案件,并结合省高院关于开展“普法惠农护民生”专项活动的统一部署,立足人大代表反映的群众需求,上下联动、全域覆盖,多元共建、沉浸互动,推动普法宣传与代表履职、纠纷化解深度融合。
7天后,8场宣讲同天开展,法官没有从头到尾讲法条,而是从合同里最常见的模糊表述切入——“按相关法律处理”到底意味着什么,签合同的时候哪些地方最容易留下隐患,真出了纠纷首先该找谁?坐在第三排的老陈伸出大拇指笑道:“普法送到家门口,用年轻人的话说就是太赞啦!”
一条田埂上的民意,能在7天内变成8场精准普法活动,靠的是联络站的闭环机制,它把个体诉求变成类案研判,把代表建议落实为司法行动,通过普法宣传完成治理前移——这正是联络站贯通民意收集、代表履职、司法服务的价值所在。
一场僵局 在联络中打破
联络站接收的,不只有民意,还有基层治理中难以解开的“法结”和“心结”。
高新区法庭受理的一起邻里排水纠纷案便是如此。原告要求被告清理两家之间0.5米的下水道,但原告依据的是1997年宅基地清查登记表,被告持有的是1999年颁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两份材料在权属记载上不一致,调解工作陷入僵持状态。
承办法官顾进没有把案件简单推入判决程序,而是把困惑带到高新区法庭人大代表联络站。驻站人大代表吴亚东表示:“这一案件村里已协调过多次,材料的事儿难以界定。而且,原告二十多年未主张权利,双方真正的矛盾并不在排水本身,实质与被告不同意原告建楼房有关。”随后,顾进和吴亚东一起到现场察看,确认下水道虽堵,但两家另有排水口,争议的实际意义有限。承办法官和人大代表从法理、情理和乡邻关系出发,劝导原告理性权衡诉讼成本与实际效果。最终,原告撤回起诉。
这起纠纷的化解,是联络站工作机制的一次具体运行:人大代表熟悉乡情,法官精通法律,二者在联络站联动,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把代表履职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
一扇监督窗 在阳光下打开
民意在收集,纠纷在化解,联络站的司法监督功能也在同步运转。
在开发区法庭联络站开展的一次例行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中,人大代表吴宝笃在翻阅已审结的道交纠纷卷宗时发现,不少判决采用表格式,责任划分、赔偿项目、金额计算清楚,但说理空间有限。吴宝笃提出疑问:这种格式是否固定?当事人能看懂多少?
联络员宗苏烨没有回避,而是把道交案件量大、表格式判决是提升效率通行做法等情况如实说明,并介绍法庭正在探索既不影响效率、又让当事人更容易看懂判决的方式。随后,吴宝笃在评查表上写下:“格式规范,效率优先,理解。”
这次评查的价值,不只是代表了解了一个具体问题,更在于联络站把人大监督从会场延伸到法庭日常。人大代表翻卷宗、看庭审、问流程,既对司法工作形成监督,也在了解审判规律后形成理解与支持;法庭则通过人大代表评查收集意见、改进工作,形成“评查—反馈—改进”的闭环。联络站因此既是民意通道,也是司法公开和接受监督的窗口。
“人大代表联络站嵌入人民法庭,是我们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又一探索实践。我们将持续完善运行机制,推动代表履职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共同筑牢共建共治共享的根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毛中海表示。
©人民代表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请勿转载使用。授权转载转发平台,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