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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双向奔赴” 治理“同题共答”

——政和县人大常委会探索“人大代表建议+检察建议”衔接贯通机制纪实

作者:张黎雨 编辑:张海玉 来源:人民代表报 发布时间:2026-10-13

秋季的闽北,山色如黛。走进福建省政和县澄源乡赤溪村,青石巷道修旧如旧,黛瓦飞檐错落有致,三两游客在古宅前驻足拍照。“老屋修好了,巷道也恢复了原样,咱这古村又有精气神了!”“可不是嘛,多亏人大和检察院一起发力,咱反映的难题真解决了!”村民话语里透着欢喜。

这份欢喜,源自政和县人大常委会创新推进的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前不久,政和县召开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贯通协商会,一条条来自基层的代表建议被重新打量、定向移送。2025年以来,政和县以制度之“通”破监督之“散”,推动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同向发力、同题共答,交出了一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答卷。

破题:让两种监督“握指成拳”

人大代表建议饱含民声,检察建议自带刚性,但长期以来两类监督各管一摊,存在建议办理形式化、监督碎片化的问题。实践中,代表建议中有部分涉及公益保护,需要司法程序支撑;检察建议中也有需借助人大监督提升整改刚性。监督力量分散,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受损问题就难以真正解决。

问题所指,即改革所向。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为专章加以部署,明确“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报告还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进一步提出“强化当事人、检察机关和社会公众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上述部署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强化检察监督、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有机贯通,为在法治轨道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以法律监督维护和促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重要遵循。

2024年11月,县人大常委会考察组赴浙江省龙游县考察学习监督贯通经验;2025年2月18日,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念山国家湿地公园调研,明确“围绕保护建设开发利用,探索建立监督贯通机制”;当年4月,这项工作列入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5月27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协商会,凝聚共识、听取意见。经反复征求意见、数易其稿,2025年7月22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贯通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依据宪法、监督法、代表法和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从制度层面打通了人大权力监督与检察法律监督的衔接通道。

落地:让转化全程有章可循

制度建起来,关键在运行。如何避免转而不办、办而不实?如何让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真正转得动、接得住、办得实?《办法》没有停留在原则性表述上,而是把“双向转化”拆解为一条条可操作、可追踪的流程,让每一步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代表建议转检察建议,是其中一条路径。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先从审议意见、代表建议中梳理线索,聚焦公益保护、法律监督等事项,经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后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收到线索后统一登记、专门研判,符合条件的依法开展案件化办理,适时提出检察建议;办结后,法律文书抄送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做到转前有研判、转中有跟踪、转后有反馈。办理过程中,县人大常委会还邀请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担任监督专员,参与调查取证、公开听证、效果评估,让人大代表从“建议提出者”变为“过程监督者”,让司法办案更好回应民意。

另一条路径,是检察建议转代表建议。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需要借助人大监督推动、具有普遍性的事项,经检察委员会审定后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统一管理、分析研判、审查讨论,并商请具有相应专业背景的代表提前介入、充分论证,再形成代表建议交办,办理情况及时通知检察机关。

为让衔接不断档、监督不松劲,双方还建立了日常协调机制: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协商推进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情况通报会,定期组织同堂培训。县人大常委会转办的代表建议,检察机关统一登记、专门研判,三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处理情况,情况复杂的书面说明延期理由。

见效:从“单打独斗”到“闭环监督”

机制的生命力在于施行见效。2025年以来,全县人大代表建议转为检察建议3件,检察建议转为人大代表建议2件;县检察院聘请6名人大代表担任“益心为公”检察公益诉讼志愿者,深度参与调研、听证、整改“回头看”,让监督更接地气、更有刚性。

代表建议“点题”,检察监督“破题”。针对人大代表反映的念山国家湿地公园七星溪、梅龙溪河道垃圾乱倒、职能交叉问题,检察机关将其转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厘清权责后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整改生活垃圾4处11立方米、建筑垃圾2处30立方米,常态化巡河护河、宣传引导60余次。2026年,该湿地公园顺利通过国家林草局验收,水清、岸绿、景美成为常态,国庆假期游客接待量同比翻番。

检察建议“探路”,人大监督“兜底”。在办理涉非法狩猎案件时,检察机关发现野生动物保护普法覆盖面不足,遂将检察建议抄送县人大常委会,转化为人大代表建议交办。县乡职能部门联动开展普法宣传50余次、发放禁猎公告2000余份,监督的宏观性、整体性明显增强。

民声民意“回流”,治理成效“落地”。2026年4月,刘国辉、谢雄春等人大代表分别针对部分传统古村落保护性修缮提交建议,经县人大常委会第65次主任会议审定转为检察建议。县住建局联动两乡政府,构建县统筹、乡负责、村巡查三级管护体系,推动坂头村大夫第、桃洋村灵光殿等历史建筑完成修缮,澄源乡7个省级以奖代补项目落地资金115万元,大溪村以“以修代租”模式盘活十余栋闲置老宅。2026年中秋、国庆双节期间,修缮一新的古村落游人络绎不绝,古厝民宿、非遗工坊、农特产品销售红火,游客量和旅游收入同比明显增长,古村落保护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新引擎。

从“各管一摊”到“握指成拳”,从“单打独斗”到“闭环监督”,双向转化让监督更有力、治理更高效。政和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衔接贯通机制,拓展监督领域、创新监督方式,以高质量监督助推闽浙边现代化生态新城建设,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监督成效中感受到法治温度、民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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