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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大常委会以法治力量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走深走实——

一场从“新时尚”向“好习惯”的转变

作者:徐澈 编辑:张海玉 来源:人民代表报 发布时间:2026-10-29

傍晚时分,安徽省铜陵市中和园沿街餐饮门店陆续亮起灯火。商户老李将后厨的餐厨垃圾桶推到新设置的临时驳运点,等待专用收运车定时收运。“以前沿街的厨余垃圾桶摆得到处都是,夏天味道大、蚊虫多,现在撤桶并点、定时收运,环境清爽多了,生意都好了不少。”老李的一席话道出了铜陵垃圾分类的治理成效。这一变化的背后,是铜陵市人大常委会以法治力量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持续发力。

近年来,铜陵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法治力量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提质增效。全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1.54%,资源化利用率稳居全国前列。自2021年住建部开展垃圾分类评估以来,铜陵始终保持全国同类型城市第一档水平,连续三年获省政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激励表彰。这份亮眼的“绿色答卷”,凝聚着全市各级人大和代表的心血与汗水。

立良法:分类从“倡导”到“法定”

良法是善治的开端。铜陵市人大常委会秉持“小快灵”立法理念,着眼生活垃圾全链条管理,加强良法供给,用法治力量引领垃圾分类新时尚。

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段、地点分类投放,不得混合投放,不得随意倾倒、抛洒、堆放,重点整治“向江面扔垃圾、在江边堆垃圾”等乱象。2024年,聚焦餐厨垃圾管理这一薄弱环节,制定《铜陵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经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25年2月1日起施行,为规范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提供了更加精准的法治保障。2020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论证《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铜陵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铜陵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三部固废治理法规,构建起垃圾分类、餐厨与建筑垃圾管理的法治框架。

法规的生命力在于与时俱进。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施行,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将立法依据更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确保地方性法规与国家上位法协调一致。针对部门职责交叉、厨余垃圾协调处置等实际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广泛听取意见,推动法规修改完善,以法治之力持续引领垃圾分类工作走深走实。

盯落实:条款从“纸上”到“行动”

徒法不足以自行。监督是人大工作的“发力点”,更是法律实施的“助推器”。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刚性监督与柔性指导并重”,以“钉钉子精神”推动问题解决,让法规的“牙齿”在垃圾分类治理中有力咬合。

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2026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中和园驳运点、市税务局、隆中环保公司等地,实地检查餐厨垃圾集中整治、垃圾分类、餐厨垃圾处理等情况。在执法检查动员会上,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强调,餐厨垃圾管理事关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要以人大监督推动法规落地执行,保障群众切身利益,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形成问题清单,依法交办督促整改,强化跟踪问效。

执法检查的成效体现在法规实施的具体数据中。《铜陵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施行以来,全市累计收运处置餐厨垃圾5.21万吨,资源化利用率、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大中型餐饮单位实现全覆盖,督促整改违规行为438起,法规的刚性约束作用逐步显现。全市城管执法部门持续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力度,以严格执法倒逼责任落实。针对沿街混投、零散桶管理等突出问题,城管部门开展专项排查和区域集中整治,撤除沿街零散厨余垃圾桶,设置厨余垃圾临时驳运点,引导沿街商户规范投放,推动改善周边环境卫生。

群众关心的热点,就是人大监督的重点。围绕生活垃圾分类、餐厨垃圾管理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铜陵市人大常委会连续开展执法检查,深入居民小区、沿街餐饮门店、驳运点和处置企业,实地察看分类投放、收运处置、台账联单等情况,推动解决混投混运、沿街零散桶管理、农村分类设施不足等一批具体问题,以监督实效回应群众关切。同时,着力打造“铜都环保世纪行”品牌,连续多年通过“人大监督定方向、媒体监督抓曝光、社会监督广参与”的三位一体模式,开展垃圾分类深度报道,凝聚环保共识。

聚合力:群众从“旁观”到“参与”

人大代表是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更是垃圾分类工作的“参与者”“推动者”。铜陵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搭平台、强服务、促履职,让代表在一线彰显担当。

为充分发挥代表专业优势,市人大常委会组建城建专业代表小组,将规划、环保等领域专家代表吸纳为成员,围绕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收运处置体系等课题开展调研,提出“多元化养护机制”“智能化监管平台”等建议,充分将专业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同时邀请专业代表深度参与垃圾分类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让代表足迹遍及治理末梢。

在基层一线,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积极行动。铜官区人大常委会将监督、代表工作与垃圾分类相结合,督促物业公司切实担负起分类管理职责;鹞山社区代表联络站驻站代表在接待选民时,对选民反映的垃圾亭设施维护、垃圾运输等问题进行受理,将问题形成代表建议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转交相关部门办理。有省人大代表提出垃圾分类、垃圾处理体系升级等多项建议,其中《关于采购应用通用化水平式生活垃圾压缩设备的建议》被省住建厅吸纳进“十五五”规划编制。

好的建议还需要高质量的办理。每年,铜陵市人大常委会从代表所提的建议中,选出40余件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开展重点督办,由市委领导领衔督办、政府领导领衔办理,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工委对口督办,年底集中测评,“双领双督一测评”机制确保责任不“空转”、办理不“落空”。

从立法“立得住、行得通”到监督“督得准、落得实”,再到代表“参得深、议得精”,铜陵市人大常委会正以法治之力护航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走深走实。如今,全市建成区443个物业管理小区实现城管队员进驻全覆盖,“铜分铜享”宣传品牌深入人心,2026年以来累计开展分类宣传活动834场次,覆盖群众24.2万余人次;智能投放设施覆盖面持续扩大,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资源化利用水平稳步提升。在这场绿色变革中,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以法治力量推动垃圾分类从“新时尚”变为“好习惯”,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勾勒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动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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