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定盘星”到“活课堂”
——奇台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护航文物保护与活化利用纪实
作者:冯莉娟 编辑:张海玉 来源:人民代表报 发布时间:2026-10-29
深秋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唐朝墩古城遗址,两座覆盖着钢结构的保护大棚静静矗立在遗址核心区,栈道上往来的游客正端详着千年前留存的浴场地砖、佛寺壁画残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这部新时代第一部民族领域专门法律的落地,为奇台千年文脉的守护与活化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以法为凭——
古城遗存守护有了“定盘星”
奇台县作为新疆文物资源大县,全县境内分布着153处不可移动文物点,从汉代石城子遗址到唐代唐朝墩古城遗址,从清代关帝庙到遍布乡野的农耕遗存,这些跨越数千年的文物遗存,不仅是“金奇台·旱码头”千年商脉的实物见证,更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鲜活注脚。近年来,奇台县先后投入1.2亿元实施各类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项目,编制专项保护规划,完成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范围划定,将遗址保护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县人民政府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工作报告,形成审议意见交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并跟踪督办,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把文物遗存保护利用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更好衔接起来,促进文物保护利用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同频共振。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实施以来,全县依托文物遗址组织开展各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活动40余场次,覆盖各族干部群众逾2000人次,石城子、唐朝墩古城两大遗址展示馆接待参观群众超7000人次,千年文脉正以法治之力焕发出新的时代光彩。
以法护航——
古城遗存成为“活课堂”
县人大常委会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贯彻实施与古城遗存保护利用工作贯通起来,听取县文物保护与活化利用工作报告,围绕遗址活化利用、展陈体系提升、讲解队伍建设等重点,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把保护责任扛稳落细。
在人大监督的推动下,奇台县串联唐朝墩古城遗址、石城子遗址、非遗传承基地等资源,打造3条历史文化研学线路,累计开展“寻根古城历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活动500余场次,覆盖各族干部群众8万余人次,唐朝墩古城遗址、石城子遗址正成为全县活化历史场景、增进文化认同、推进文旅融合,落细落实文化润疆工作的重要阵地。另外,奇台县迭代升级奇台博物馆展陈体系,全年接待各族干部群众16万人次;组织“红领巾小小讲解员”培训,让130余名中小学生参与系统培训,成为传播奇台历史文化的新生力量。
从机关单位的主题研学,到中小学的实景课堂,越来越多的人沿着千年前的丝路足迹,读懂各民族共同开拓辽阔疆域、共同书写悠久历史、共同创造灿烂文化、共同培育伟大精神的故事,考古成果正转化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鲜活教材。
以法促融——
文化交融铺就“共富路”
“要把文物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让各族群众在文物活化的过程中共享发展红利。”县人大常委会本着“保护为了人民、利用惠及人民”的理念,听取县文旅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报告,围绕文物活化与文旅融合、群众参与渠道等提出意见建议,持续跟踪项目推进情况。
在人大监督的推动下,政府把文物保护、产业发展和群众增收更好统筹起来。奇台县依托江布拉克5A级景区的客流基础,串联唐朝墩古城遗址、石城子遗址、疏勒影视城打造历史文化体验小环线,推出沉浸式实景演艺,将汉代戍边、唐代通商的历史故事搬上舞台,累计演出300余场次,观演人数超6万余人次。
全县把文物资源与“一村一品”建设深度结合,腰站子村依托农耕文化遗存打造小麦博物馆与农旅研学基地,2026年以来接待游客26.15万人次,实现营收1189.5万元。
随着文物周边配套的持续完善,越来越多的本地群众参与到文物讲解、文创开发、民宿经营等业态中,各族群众在文物活化的产业链上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真正实现了“文物活起来、群众富起来、民族团结花盛开”的良性循环。
千年前,丝路上的蒲犁小城以多民族和谐共处,写下交往交流交融的生动注脚;今天,古城遗存又从历史深处走来,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活课堂”。场景在变,守护的接力不变。奇台县人大常委会将紧盯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实施、古城遗存保护利用和“活课堂”作用发挥,以监督问效推动政府把保护责任扛稳、把活化利用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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