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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实五大环节 推动代表建议实现“两个高质量”

作者:黄锟 编辑:赵佳敏 来源: 发布时间:2026-10-30

近年来,浙江省海宁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代表法,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抓手,聚焦“提、交、办、督、评”五大环节发力,推动代表建议实现“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让代表建议从“金点子”转化为开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的“金钥匙”。

增强履职能力,推动代表建议“提得好”。系统培训,提升综合素养。构建“1+3+N”培训模式(1次全员轮训,新任、骨干、分领域3类专题培训,N个定制化主题培训),赋能代表增强政治把握能力、联系群众能力、民意整合能力、议事建言能力,着力解决代表“想提不会提”的问题。深入调研,夯实民意基础。依托代表联络站(室)、民情直通车等平台,代表常态化进站接待、走访选民,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诉求。同时,紧扣中心工作和群众急难愁盼,精心组织会前视察、专题调研,代表小组与相关部门定向定题调研,智能分析民情数据,让代表察实情、集民意、谋良策。预交预审把关源头。建立健全酝酿选题、视察调研、领题撰写、讨论完善、预交审核和代表小组、镇(街)人大、联系委(室)、代表工委审核的“五步四审”机制,力促建议做到选题准、问题清、措施实。

明晰责任主体,推动代表建议“交得准”。一是交办关口前移。人代会期间,议案组对代表提交的建议进行梳理、分类和研判,就部分综合性、跨领域建议的承办意向与相关部门沟通,初步拟定预交办方案,为会后交办工作“零时差”启动奠定基础。二是精准确定承办单位。人代会闭幕后,代表工委第一时间会同相关部门,对代表建议交办情况进行多轮磋商,根据建议内容和部门职责逐件确定承办单位。本届市人大常委会以来62件复杂疑难建议由市政府办公室承办。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预交办情况的汇报,对建议交办、办理提出要求。三是会议集中交办。人代会闭幕后一个月内,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明确办理时限和各环节质量要求。同时,就建议办理的规范流程、答复要求和面商沟通等内容进行系统培训讲解,确保办理工作规范有效开展。

健全办理机制,推动代表建议“办得实”。一是完善办理机制。推动承办单位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班子成员协同管、责任科室具体办”的四级责任机制,全面落实办前沟通、办中协商、办后反馈的“三见面”制度,构建建议办理代表全程参与的闭环,确保答复内容精准、问题解决到位。二是开展答复质量分析。聚焦“内容+格式”双维度,以“过堂审”形式对承办单位拟答复意见进行集体分析,严格审核格式,重点查纠答非所问、避重就轻等问题,以“清单式”回应代表诉求。三是注重常态长效跟踪。跟踪重点督办建议再办理情况,对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和多年未能解决的问题实行销号制管理,确保事事有着落、群众真受益。

强化以督促办,推动代表建议“真落地”。重点督办强引领。实行常委会组成人员“重点件+专题类”督办全覆盖,以重点督办带动建议办理提质增效,本届以来146件代表建议被列为重点督办建议。归口督办全覆盖。每年按常委会委室联系部门分解落实督办责任,加强与对口承办单位的联系督办,及时掌握办理动态,审核答复意见、办理落实情况。专项督办促落实。选取“营商环境”“一老一小”“道路交通”等要事、难事、急事,以及教育、卫健、住建等重点承办单位的107件建议,通过视察、座谈等形式开展专项督办,让代表建议落地生根、惠及群众。四是跟踪督办提实效。每年对代表建议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突出对基本满意件、不满意件和B类件再办理情况的跟踪督办。

突出成效评价,推动代表建议“真满意”。一是实施“四评”机制。完善C类件合理性评估、满意度测评“合议”、不满意件第三方评估和绩效评价机制,每年6月、11月组织代表对办理答复和办理结果开展满意度测评,对市住建局等10个部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开展绩效评价,有力推动承办单位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办理流程、提升办理质效。二是开展群众评价。将群众评价引入满意度测评,在选区公开代表建议件、答复意见和落实情况,通过代表走访、座谈和群众扫码等方式,由群众对办理落实情况开展评价。三是推行“阳光办理”。对代表建议交办、答复和落实情况及时通过媒体平台公开,在建议所提代表选区公告栏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办理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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