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电动车停放充电安全“归位”
——记《许昌市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规定》正式施行
作者: 编辑:张海玉 来源:许昌市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6-11-02

清晨,城市的脉搏刚刚跳动,河南许昌的大街小巷已是车流如织。一辆辆电动车载着上班族、送娃上学的家长、赶早市的大爷大妈,轻快地驶向目的地;傍晚,华灯初上,小区楼下充电棚里灯光次第亮起,扫码、插电、亮灯,一气呵成。可曾几何时,在一些老旧院落,从楼上垂下的“飞线”如蛛网般缠绕交错,还有人把沉甸甸的电池拎进电梯、拎进家门。电动车,这辆穿梭于城乡的“小电驴”,承载着千家万户的出行便利,也一度把火灾隐患带进了楼道、带进了家门。
安全,是群众心头最大的牵挂。如今,一部法规给出了许昌的法治回应——2026年10月1日起,《许昌市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这部只有19条、不分章节的“小快灵”地方性法规,直击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民生痛点,标志着许昌电动车消防安全治理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从立项到获批,法规凝聚着广泛民意、汇集了各方智慧,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许昌立法实践中的生动缩影。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电动车是许昌群众日常出行、外卖配送的重要代步工具,全市保有量超过200万辆,极大便利了城乡生产生活。特别是电动三轮车、低速四轮车保有量大、使用广,成为不少家庭的“主力座驾”。对许多家庭来说,电动车既是代步工具,更是谋生伙伴。但便利的背后,隐患不容忽视:楼道充电、飞线充电、电池入户、私自改装……近年来电动车火灾事故时有发生,违规充电、电池热失控等成为主要诱因,“小火亡人”的阴影时刻威胁着千家万户。上位法对此多为原则性规定,缺乏细化、可操作的治理规范,监管职责交叉、处置依据不足的短板日益显现。再看治理一线:老旧小区充电设施供给不足,群众想规范充电却常常“无处可充”;物业发现隐患想劝阻,却缺少处置抓手;部门监管职责交叉,有时“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车辆多、充电难、风险高,是许昌绕不开的治理课题。群众的急难愁盼,就是立法的“风向标”。
立法,一头连着民心,一头连着法理。2025年9月,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将《规定》列为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立法审议项目;2026年2月,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正式批准立项。立法项目启动后,迅速成立了工作专班,立法调研组多次下沉住宅小区、产业园区、集镇乡村,系统梳理五年火灾警情和事故成因,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面对面听取居民群众、物业企业、充电运营主体、外卖从业人员的意见建议。座谈会上,有居民坦言:“看到邻居把电动车电池拎进电梯上楼,心里十分担忧,却无力制止。”一句朴素的心声,被原原本本吸纳进制度设计,让每一条法规条文都扎根烟火民情。2026年6月24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规定》;8月1日,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小快灵”立法,划牢安全“硬杠杠”
“小快灵”,是这部法规最鲜明的特质。“小”,在于切口精准——摒弃“大而全”、坚持“需要几条就定几条”,19条条文全部围绕停放、充电两大风险核心,一条一款都奔着问题去;“灵”,在于靶向明确——立足许昌实际,将电动自行车、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三轮摩托车、低速电动四轮车一并纳入适用范围,实现常用车型“全覆盖”,从住宅小区到游园广场,从商业街区到产业园区,从集镇村庄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各类场景全部纳入管理,补齐了以往监管覆盖不全的短板,让监管不留死角、服务不留空白;“快”,在于务实管用——条文简洁明晰、便于执行,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群众读得懂、基层用得上、治理见实效。
法规为安全划出不可触碰的“红线”。在楼栋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充电,不行;把电池拎进电梯、拎进家门,不行;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不行;占用消防车道和登高操作场地,不行;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电动车及蓄电池、充电器,擅自拼装、加装、改装,不行;在充电场所及其临近区域放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更不行……十类禁止行为,每一道“禁令”背后,都是一起起火灾事故换来的深刻教训。这些行为,桩桩件件都关系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法规同步配上“牙齿”:违反价费分离规定、违规收取未标明费用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最高可处五千元罚款;飞线充电、携带电动车及电池进电梯入户的,由消防救援机构或公安派出所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有禁必止、违者必究,让“硬杠杠”真正硬起来。
疏堵并举,既守底线更解民忧
良法贵在疏堵并举,立法拒绝简单“一禁了之”。群众违规充电,很多时候不是不想安全,而是“无处可充、无桩可用”。为此,《规定》把功夫下在“供给侧”:新建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充电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既有小区增建改建充电设施,审批程序依法优化,场地资源紧张的,可依法合理利用周边公共开放空间,但不得改变公共空间属性;同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让“充电难”一步步成为过去式,把安全和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无物业服务人的老旧小区,则由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签订防火协议、明确管理责任人,确保安全有人管、责任有人扛。
法规还要求,充电场所须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和监控设备,充电设施具备充满或故障自动断电、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功能,把安全标准嵌进每一个细节;充电设施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分别标明电费和服务费标准,价费分离、明码标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让群众充得明白、用得放心。智能充电桩、共享换电设施、无线充电设施加快推广,电梯智能阻止系统、具有火焰识别报警功能的视频监控系统陆续落地,电动车及其蓄电池、充电器逐步实行“赋码管理”,让安全可查询、可追溯——技防“千里眼”,正替群众站好每一班岗。从“有地可停”到“有位可充”,从“提心吊胆”到“安心放心”,一部法规正在悄然改变着群众的充电习惯。
压实责任链条,织密共治“安全网”
安全是大家的事,责任须各归其位。《规定》清晰搭建起政府统筹、部门监管、单位尽责、社会监督的完整责任体系:市、县两级政府健全统筹协调机制,把充电设施建设纳入相关规划;乡镇(街道)落实辖区综合治理职责,村(居)民委员会做好协助配合,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米”;电动车所有人、使用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物业服务人、场所管理人落实日常巡查、隐患劝阻、应急上报义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各司其职,公安、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协同发力,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电动车租赁企业和外卖、快递、代驾企业强化行业自律与从业人员教育;供电企业定期检测、更换老化线路。人人都是安全的受益者,也应是安全的守护者,各方拧成一股绳,才能把安全网织得更密、更牢。
良法贵在善治,让法规走进千家万户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对普通市民而言,这部法规不是高高在上的“纸上条文”,而是触手可及的“护身符”——发现违规充电、违规停放,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即可投诉举报,相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和反馈,举报人信息依法严格保密,让群众监督“长牙带电”。执法不是目的,安全才是根本。随着规定的正式施行,相关职能部门正抓紧做好配套衔接,持续开展普法宣传解读,推动法规精神走进小区、走进楼栋、走进千家万户;常态化监督同步跟进,紧盯法规落地中的堵点难点,确保纸面条文转化为治理实效,推动“纸面上的法”变为“行动中的法”。
民生无小事,平安系万家。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是最普惠的福祉。这部只有19条的地方性法规,承载着守护万家平安的大使命。让电动车安全“归位”,让“飞线”不再飞、电池不入户、楼道不堵路,许昌正以法治之力,把安全稳稳地“充”进每一位市民的生活,这既是法规施行的初衷,也是治理成效的检验标尺,为奋力推进“两融五城四跃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筑牢坚实屏障。










